Re: 請問關於國際優先權
以下為個人意見 僅供參考
一申請案主張兩件國際優先權是很正常的事
何來一對一的問題 要主張幾件都可以阿
要擔心的是發明單一性的問題(如果兩個優先權案是不同發明)
※ 引述《satolu (Top sales !)》之銘言:
: 那請問一下兩案合一可行嗎
: 將兩個母案合併成一案於國外申請
: 該後案的技術特徵全來在於兩個母案這樣的申請方式是否可行?
: 還是說國際優先權的行使只能一對一
: 在制度上無法提供多案一並提交作為參考?
: 感謝前輩回答
: 麻煩您了..謝謝!
: ※ 引述《m1a1n1 ( )》之銘言:
: : 以下為個人意見 請指教
: : 若母案與後案的技術內容不完全一致
: : 則在審查專利要件時
: : 僅與母案技術特徵相同的後案技術特徵能以母案之申請日為基準
: : 而與母案技術特徵不相同的後案技術特徵則以後案申請日為基準
: : 實務上 分辨技術特徵是否與母案相同對審查委員來說是額外的負擔
: : 可理解的是 這是一件很麻煩的事 畢竟還有翻譯的問題
: : 所以這可以說是一個可以嘗試的漏洞吧
: : 最糟的情況也就是”與母案技術特徵不相同的後案技術特徵則以後案申請日為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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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30.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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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00:4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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