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商標再一問~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成為自己曾討厭的壞人)時間17年前 (2008/12/01 17:4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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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問自答~ 首先要謝謝 "全泰專利商標事務所" 的熱情說明 依其所說 ~(如有誤解誤讀請提醒) 一. 公司名稱受公司法18條保護 固其對方不能因"公司名字"本身對其進行商標之訴訟 第 18 條 公司名稱,不得與他公司名稱相同二公司名稱中標明不同業務種類或可資區別之文字者,視為不相同。 公司所營事業除許可業務應載明於章程外,其餘不受限制。 公司所營事業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所定營業項目代碼表登記。已設立登記之 公司,其所營事業為文字敘述者,應於變更所營事業時,依代碼表規定辦理。 公司不得使用易於使人誤認其與政府機關、公益團體有關或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之名稱。 公司名稱及業務,於公司登記前應先申請核准,並保留一定期間;其審核準則, 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以下為小弟我的個人意見- 小結1: 公司名稱本身不會侵害別人之商標權 但! 利用公司名稱來產生利益 則有可能會觸犯到商標法第62條 第六十二條 內容 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侵害商標權: 一、明知為他人著名之註冊商標而使用相同或近似之商標或以該著名商標中之文字作為 自己公司名稱、商號名稱、網域名稱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或來源之標識,致減損著 名商標之識別性或信譽者。 二、明知為他人之註冊商標,而以該商標中之文字作為自己公司名稱、商號名稱、網域 名稱或其他表彰營業主體或來源之標識,致商品或服務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者。 故,在我提到的例子中說到,A公司 名字為 apple-lux B公司 名字為 Taiwan applelux A 要避免侵權,難度其實還是有點高,不但產品上不能打上apple-lux 一詞 而且在宣傳時也不建議利用apple-lux 一詞作號召 只好於各種產品都各設一系列名稱 example: http://www.edison-opto.com.tw/products_detail.asp?category=1&cno=208 Edixeon Ediline Edistar 等~ 應該都是為了避免T.M. 爭議而取 以上- 請指教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211.225.136 ※ 編輯: piglauhk 來自: 218.211.225.136 (12/01 18:01)

12/03 12:05, , 1F
嚇到!!!!!!!!
12/03 12:05, 1F
文章代碼(AID): #19CxAqMb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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