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申請人可以直接申請美國的優先權證明文件嗎?
目前公司內部的專利是先申請美國案,再回來申請台灣案和大陸案。
不過美國律師的服務費較貴,所以考慮以申請人的名義向 USPTO 申請優先權證明文件。
請問這樣可行嗎?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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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92.72.32.2
推
12/06 03:2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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