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論文發表與專利申請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la la la)時間16年前 (2008/12/30 01:00), 編輯推噓1(1010)
留言11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1) 在下的學長任教某私立大學 他在2005年11月有一篇論文發表 在2006年2月根據該論文內容提申台灣專利 並且在2007年1月引用該台灣專利申請案的優先權申請美國專利 最近他接到了美國OA,引證案正是那篇2005年11月發表的論文 (2) 此外,當時在申請專利時,列名的發明人與該篇論文的作者並不完全相同 例,該篇論文作者A、B、C、D,而該篇專利申請案的發明人為B、C、E (學長為B,另台灣、美國專利申請案的申請人皆為該校) 小弟不才,沒碰過這麼複雜的情況 不知道版上前輩有沒有類似經驗,可否指引一個答辨方向 (另,是否可補上A、D列為台灣、美國專利申請案的發明人) 先謝謝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13.110

12/30 07:36, , 1F
不補發明人那篇專利應該跟沒用的一樣吧... 隨便打都死XD
12/30 07:36, 1F

12/30 09:22, , 2F
1.視狀況公開後"有可能"半年內都可以申請 但申請時要列明
12/30 09:22, 2F

12/30 09:24, , 3F
出處並附檔. 否則會失去新穎性. 2.就補阿 填個表格..
12/30 09:24, 3F

12/30 09:25, , 4F
先提供審查委員引用的法條吧
12/30 09:25, 4F

12/30 09:25, , 5F
102條各款對時間的的認定差異很大
12/30 09:25, 5F

12/30 09:31, , 6F
102b看的是美國申請日 已經超過一年 跟發明人沒啥關係
12/30 09:31, 6F

12/30 09:41, , 7F
謝謝前輩熱心協助 審查委員引用的是35 USC 102(b)
12/30 09:41, 7F

12/30 09:43, , 8F
有主張優先權不是應該看優先權日(在論文發表後一年內)喔?
12/30 09:43, 8F

12/30 09:47, , 9F
102b看的是"美國申請日" 不是優先權日
12/30 09:47, 9F

12/30 09:53, , 10F
所以...總的來說 這個案子是沒救了嗎 Orz
12/30 09:53, 10F

12/30 10:40, , 11F
有沒有什麼補救方法?
12/30 10:40, 11F
文章代碼(AID): #19MG8P_8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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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MG8P_8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