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際專利申請 最愛大陸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日文專利工程師)時間16年前 (2010/02/10 20:45), 編輯推噓5(5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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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09 工商時報 【記者潘羿菁/台北報導】 經濟部智慧局昨(8)日表示,2008年中國大陸受理各國企業專利發明件數高達82 萬件,居全球之冠,遠高於美國、歐洲與日本等,顯見中國大陸已經成為企業專利大戰最 為激烈地方。 面臨與日俱增的競爭壓力,海外新興市場的開拓不易,我國專利佈局以美、日、歐 等主流市場為主,近年中國大陸的發展亦值得樂觀期待,世界五大專利局,包括美、日、 歐、韓與大陸,其受理的申請案件為全球總申請件數的80%。 王美花說,2008年我國人向世界五大專利局申請案總計約4.5萬件,其中以向中國 大陸申請案件最多,為22,469件,美國是18,001件居次。 值得一提的是,我國在歐洲申請量,核准比例近年亦成長迅速,在歐洲專利維持量 少質精的精神,致力於加強專利品質的原則下,我國的表現相當難能可貴。 若以2008年整年度五大專利局自各國企業受理申請案件數中,以中國大陸82萬件為 最多,美國48萬件居次,智慧局觀察,2008年與2007年比較成長率,以中國大陸成長 19.33%為最高,歐洲則成長3.62%居次,美國則僅有微幅0.07%成長,南韓與日本則是 呈現負成長。 智慧局認為,自1999年以來專利申請趨勢,中國大陸呈現出成長迅速、銳不可擋的 態勢,近年已陸續超過日本和美國,成為全球專利申請件數最多的地區,顯見大陸已成為 專利大戰最為激烈的地方。 至於我國2009年受理專利申請件數共78,425件,其中發明為46,654件、新型25,032 件、新式樣為6,739件,以申請發明專利為多數。 BTW, 看來大陸這塊市場還蠻有錢景的... 敝所就有大陸分所,我也處理過數件日本申請大陸的案子 也看過N份大陸人翻譯的說明書 心得就是: 中國大陸的說明書,其特徵在於: 1.非常白話(例如說不用"之","係","亦"而是用的,是,也代之); 2.有固定翻法(像我們台灣會用藉由,經由,以之類的,大陸一律用"通過"XD, 我們用揭示,大陸一定用公開);以及 3.不喜歡用標點符號,句子常常又臭又長一大段。 當然很多專門or專利用語跟台灣不同,而且說明書順序也跟台灣不同XDD ex,申請專利範圍→權利要求書 在附屬項不寫"其中"→其特徵在於.... 而且聽說國外的申請案在大陸不好過關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104.204 ※ 編輯: Xkang 來自: 124.8.104.204 (02/10 20:53)

02/10 21:05, , 1F
"其中"→其特徵在於 <----- 台灣也有
02/10 21:05, 1F

02/10 21:38, , 2F
台灣只能寫在獨立項.. 附屬項是不允許這樣寫的
02/10 21:38, 2F

02/10 21:57, , 3F
S大說的沒錯哦,我還沒看過附屬項寫"其特徵在於"的XD
02/10 21:57, 3F

02/10 22:41, , 4F
囧 二段式寫法的附屬項不都這樣寫嗎
02/10 22:41, 4F

02/11 07:33, , 5F
I319983 I320001 I320034 請參考這幾件新核准案件
02/11 07:33, 5F

02/11 07:35, , 6F
附屬項 還是可以這樣寫的 不過這是委員的喜好問題
02/11 07:35, 6F

02/11 07:36, , 7F
反正不過是形式問題 委員看不順眼 配合他就是了
02/11 07:36, 7F

02/11 07:51, , 8F
I320075 I320098 I320300 <-----這幾件更是全都用
02/11 07:51, 8F

02/11 11:18, , 9F
哦~看來我是少見多怪了XDD
02/11 11:18, 9F

02/11 12:11, , 10F
審查基準第2-1-21頁第7行 二段式寫法不適用於附屬項
02/11 12:11, 10F

02/11 12:11, , 11F
施行細則第19條也只提到獨立項
02/11 12:11, 11F

02/11 12:12, , 12F
所以問題在於審查官是否認定這種寫法就是二段式寫法
02/11 12:12, 12F

02/11 12:13, , 13F
不過法律中也未明訂說不行 應該不構成舉發的理由..吧
02/11 12:13, 13F

02/11 12:14, , 14F
大陸跟歐洲是允許甚至建議附屬項使用二段式
02/11 12:14, 14F

02/11 12:18, , 15F
另外..附屬項寫「其特徵在於」 那它依附的請求項就沒特徵了?
02/11 12:18, 15F

02/12 01:13, , 16F
如果附屬項開始可以寫"其特徵在於"或"其特徵為"那就太好了
02/12 01:13, 16F

02/12 01:14, , 17F
因為日本案子附屬項常會提到"特徵"這兩個字 很不想翻成"其中"
02/12 01:14, 17F

02/12 01:16, , 18F
其實我覺得用台灣這方這些"之 係 亦"搞得既不白話 又不文言
02/12 01:16, 18F

02/12 01:18, , 19F
讀起來會有一種奇怪的調調 坦白講我覺得用白話寫法比較妥當
02/12 01:18, 19F

02/12 01:19, , 20F
因為這些說明書是要公開給社會大眾的 按理說要所有人都讀得順
02/12 01:19, 20F

02/12 01:20, , 21F
而不是迎合既定族群 用既定字眼造成一種奇怪風格
02/12 01:20, 21F

02/12 09:32, , 22F
S大講的沒錯啦~只是在一個又臭又長的句子中全部都是"的",看
02/12 09:32, 22F

02/12 09:32, , 23F
了會很傻眼就是了XD 還有一個經典:我們的習知=他們的"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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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09:33, , 24F
k大提的幾件文字上看來都是大陸人撰寫或翻譯的
02/12 09:33, 24F

02/12 09:35, , 25F
我翻譯時倒是很喜歡用"係/之/亦/於"之類的XDDD,例如"與A連接
02/12 09:35, 25F

02/12 09:35, , 26F
台灣人習慣「該」來「該」去,大陸人習慣「所述」來「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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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09:35, , 27F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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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09:36, , 28F
/涉及A"(大陸) 我都喜歡翻成"連接於A/有關於A"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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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2 09:37, , 29F
台灣翻譯成"該"應該是對應日文的"kono"/"toukai",所述是對應
02/12 09:37, 29F

02/12 09:38, , 30F
日文的"上記"~
02/12 09:38, 30F

02/12 09:38, , 31F
大過大陸也會混用就是了~一切看大陸譯者的爽度~~~
02/12 09:38, 31F

02/12 09:53, , 32F
有時候玩文字遊戲其實蠻好玩的,中文本身也蠻有意思的
02/12 09:53, 32F

02/12 10:08, , 33F
不過台灣大陸之間好像沒有互相承認優先權!?
02/12 10:08, 33F

02/12 19:18, , 34F
優先權問題還在想辦法解決中吧..
02/12 19:18, 34F

02/12 19:19, , 35F
我們當然說是國外優先權 但對岸可不會接受
02/12 19:19, 35F

02/12 19:19, , 36F
聽說可能會提出特殊的優先權承認方法
02/12 19:19, 36F

02/16 20:02, , 37F
是一國兩制嗎 還是最惠國待遇XD
02/16 20:02, 37F
文章代碼(AID): #1BSgfkio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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