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新式樣侵權問題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 )時間15年前 (2010/06/03 09:31),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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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式樣侵權鑑定一問: 系爭專利為A號誌燈板(新式樣) 系爭產品為A'號誌燈板與A"號誌燈板組成 A與A'十分設計圖案近似,外觀也近似, A與A"差異在於 A"內具有計時顯示器 我根據新式樣侵權鑑定流程判斷,由於物品是相近, 但下一步驟在視覺性設計整體是否相近似時, 系爭專利外觀為一個號誌燈板 而產品為兩個,這樣是不是可判斷為整體設計不相近 還是要以系爭專利的整體與系爭產品對應的部位進行比對判斷呢? 我目前是認為後者。 請各位前輩指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1.193.156

06/03 20:25, , 1F
資訊不足難以判斷,有實例比較好討論。不然盲人摸象喔
06/03 20:25, 1F
文章代碼(AID): #1C1mO4kR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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