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代理人與專利師的差別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無名氏)時間14年前 (2011/10/08 10:41),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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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bmachine (街角的小王子)》之銘言: : 過去以為差別不大,最近聽說差別愈來愈大. : 想請問大家假如相同的學經歷年資的話,專利師與代理人的薪水會有 : 差很多嗎?現在有甚麼事情是專利師才能做代理人不能做呢? 嚴格來講 沒差 專利師法第 36 條第一項 本法施行前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者,於本法施行後, 得繼續從事第九條所定之業務。 專利師法第 9 條 專利師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專利之申請事項。 二、專利之異議、舉發事項。 三、專利權之讓與、信託、質權設定、授權實施之登記及特許實施事項。 四、其他依專利法令規定之專利業務。 唯一有差異的部分在於 如果沒有在專利師法施行一年內申請免試換證等 就無法取得專利師證照 所以就只能掛著專利代理人的名義 如果哪天修法規定 宣布專利代理人不得繼續代理 那就不能再代理了 專利訴訟請參考下列板友推文 太久沒念行政訴訟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72.246

10/08 10:48, , 1F
感謝不盡
10/08 10:48, 1F

10/08 10:49, , 2F
不過我比較想問業界對待這兩種人實際上真的都沒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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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 13:10, , 3F
可參考 行政訴訟法49條2項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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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專利行政事件,具備專利師資格或依法得為專利代理人者。
10/08 13:10, 4F
※ 編輯: DragonDeath 來自: 118.161.172.246 (10/08 15:13)

10/15 13:22, , 5F
代理人和專利師差在:1.名稱;2.一個要交公會費才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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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懲處單位不同;4.開業方式限制不同(但執業內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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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EZxXMqL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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