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非職務發明 & 談權利金 & 掛名問題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鐵心)時間14年前 (2012/03/11 11:53), 編輯推噓1(103)
留言4則, 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8 (看更多)
  小弟之前修一門課,教授提到之前和工廠合作遇到的問題, 拖了幾年都無法解決,導致概念無法商品化。我在期末報告提出 新方法,同時解決成本和技術問題。這個月就要到該公司展示原 型機,並申請專利。   因為申請專利的費用和時間我負擔不起,所以口頭上同意該 公司為申請人,小弟只要掛發明人就好。後來有在竹科當電子工 程師多年的親戚跟我說:「這樣很笨!你怎麼把東西拱手送人, 以前我設計的晶片雖然權利是公司的,XX公司每年都是還是寄幾 千塊給發明人」 後來我上網查,該公司有一百多項專利,七成發明人都有老 闆的名子,約五成的專利發明人只有老闆一人。人力銀行上寫的 資本額有數億。   該種類機器在台灣大賣場價錢約4萬(米國售價 USD 2k), 加入我發明的新功能後,台灣終端售價大概會提高1~2K。該公司 是外銷代工大廠。 1.一般的老闆真的有那麼厲害,發明那麼多東西嗎?  老闆不是都談生意的?  還是,其實是底下的RD想的,可是RD連姓名權都拿不到? 2.如果都不提,該公司是不是連一毛錢都不會給我? (我沒有拿任何研究津貼或薪資,只有實報實銷的交通費補助) 3.以該產品價錢來說,如果我要求每生產一台使用這個技術的機  器,就要付我台幣2元權利金的話,會不會太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4.54.52 ※ 編輯: eddycurrent 來自: 61.224.54.52 (03/11 11:57)

03/11 11:59, , 1F
1.有的可能是老闆的點子 RD把它實現 有的可能真的掛名
03/11 11:59, 1F

03/11 12:00, , 2F
理論上不能掛名 但是很難能證明他沒有貢獻發明
03/11 12:00, 2F

03/11 12:02, , 3F
2.這應該要看公司的想法 不過聽說只要叫公司 想法=獲利
03/11 12:02, 3F

03/11 12:05, , 4F
3.價錢買賣雙方合意就好 也許研究看它的成本獲利跟銷量
03/11 12:05, 4F
※ 編輯: eddycurrent 來自: 61.224.54.52 (03/11 12:19)
文章代碼(AID): #1FN26ZYj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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