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我對權利耗盡的盲點求教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異羽)時間11年前 (2014/07/01 15:23), 編輯推噓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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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先進, 我以前曾經在專利相關的暑期課程中聽過權利耗盡的概念。 也在版上爬文得知該理論的主要根據為: a. 禁止二重得利 b. 默示授權同意 c. 交易安全 但最近跟朋友聊天的時候還是無法很簡單的把該概念搞懂。以前暑期課程老 師的聯絡方式也找不太到了。所以想請各位先進指教,破除盲點。 我的問題大致如下面的情境: 在此討論的專利為某物生產及應用之發明專利。 專利所有權人A向被授權人B授權取得權利金,並於合約明定B不得將該專 利應用於某個特定用途。被授權人B同意,後續僅生產、製造並販賣,將某 物販賣予買家C。而C購買取得某物後,即將某物應用於前述授權合約之禁 止的那項特定用途。 我朋友的看法:C向B購買後,主張權利耗盡,A不得向C要求權利金。 我的看法:C的主張不成立。因為A並未將該項應法方法授權給B並明定於 授權合約中,故無違反二重得利及默示授權同意。權利未耗盡。 我當然比較支持自己的看法,但不知道自己所提的理由對或不對,特此求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20.104.7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atent/M.1404199401.A.6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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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和c是默示授權,b和c依第一次銷售理論權利耗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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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無由得知a和b之間的契約內容,除非b在銷售時已告知c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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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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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見解,請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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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A告知C侵權之後,C成為了已知,日後還能主張不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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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a在c購買時或購買前要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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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追溯過去C不知情的狀況,A告知C該用途已被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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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C就不能用在該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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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我指的是告知後,C再向B購買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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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Jic7fPT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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