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獨立項的限縮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inanshand)時間9年前 (2016/04/11 10:55),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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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前輩們好: 最近收到歐洲的審查意見,提出的引證案和我們案子蠻類似的,想請各位前輩指 點,給我一些建議。 我們案子是關於一種裝置,包含A,B,C(結構的順序也是這樣排列),B必須可以做 反應X且具有功能b,因此使用的材料為m1、m2、m3...,C必須不做反應X且具有功能c,因 此使用的材料為n1、n2、n3...,此裝置更可包含D和E(D和E是寫在附屬項,D不同於E,D必須不 做反應X,E則具有功能e)。 B是在整個裝置進行反應前來保護A,B是在整個裝置進行反應之初即進行反應X, 而會產生產物B',B'具有b'功能,C則是由於在整個裝置進行反應期間不進行反應X而可持 續維持c功能,審查委員所舉之引證1的結構為A,D,B,C,引證2的結構為A,E,B,C,引證3的 結構為A,B做反應X後的產物B',C。 目前想做這樣的獨立項限縮: 1. 將"B必須可以做反應X"以及"C必須不做反應X"寫入獨立項, 2. 將"B是在整個裝置進行反應前來保護A,B是在整個裝置進行反應之初即進行反應X,C具有 功能c", 第2點是將功效/功能限縮至獨立項,請問這樣的答辯有用嗎?算功能手段用語嗎?此外我 記得功能手段用語也是要看功能所對應到的"結構",若將1和2同時寫入獨立項,這樣的話結 構上是否能避掉引證1、2和3呢? 若有不清楚的地方我可以再補充,謝謝各位前輩~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5.14.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atent/M.1460343313.A.6AD.html

04/11 12:05, , 1F
問題有點亂 建議先根據爭點作簡化 比較好回答
04/11 12:05, 1F

04/11 13:25, , 2F
感覺須先釐清請求的到底是A+B+C還是由A+B+C反應所得之物?
04/11 13:25, 2F

04/11 13:37, , 3F
否則將A、B、C的固有性質加入其中,唯恐不生限定效果
04/11 13:37, 3F

04/11 16:17, , 4F
n大 您說的沒錯..這也是讓我苦惱的地方,此案應偏向A+B
04/11 16:17, 4F

04/11 16:19, , 5F
+C的結構 但A和B可以進行反應X,所有的引證案都是如此
04/11 16:19, 5F

04/11 16:23, , 6F
只是在結構上有增加某些元件 元件可能做反應X後的產物
04/11 16:23, 6F

04/11 16:23, , 7F
或是有寫在我們附屬項的元件
04/11 16:23, 7F
文章代碼(AID): #1N2n8HQj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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