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全球生成式AI相關之訴訟大觀-- 盤點OpenA
全球生成式AI相關之訴訟大觀-- 盤點OpenAI、Microsoft、Meta、Midjourney等AI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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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bit.ly/4b17Dh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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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式人工智慧(Generative AI)這一年半來,不斷挑戰各項既有之法律,本文盤點迄今
為止,全球針對生成式AI相關之訴訟 [1],雖有不同之請求訴因(cause of action),但
大都集中於著作權,包括開源程式碼、圖形影像、新聞媒體、書籍文章、音樂、刪除CMI
違反《數位千禧年著作權法》(以下稱DMCA)[2]、非法複製AI程式,其他則是侵權干擾
契約、不公平競爭、侵犯隱私、不當得利、違反合約、誹謗,外加最引人側目之Elon
Musk告Sam Altman和 OpenAI --「通用人工智慧」(AGI: Artificial General
Intelligence)定位和路線之爭。
生成式AI訴訟美國最多共約有28件(其中若干已合併),而美國打官司向來著重「挑選有
利之管轄法庭」(forum shopping), AI訴訟在管轄權分布方面,都集中於少數幾個法院
,由此看得出原告的偏好。其中加州北區地院13件、紐約州南區地院8件、德拉瓦州地院2
件、華盛頓特區地院1件、田納西州中區地院1件、加州中區地院1件、加州高等法院1件、
喬治亞州高等法院1件。
被告方面,所有的AI大咖無一倖免,其中眾矢之的的OpenAI當然是冠軍共14件,微軟10件
,Meta (FB) 3件,資訊傳媒Bloomberg 2件,Stability AI 2件,Google 1件,NVIDIA 1
件,Midjourney 1件。至於原告方面,作家提告的案件占了近一半。另外,英國有1件(
由Getty Images對Stability AI分別於英美提告),中國有2件,迄今全球共約31件訴訟
。
生成式AI目前美國法院已程序裁定的共4件:1. Sarah Anderson控告Stability AI Ltd案
;2. Richard Kadrey, Sarah Silverman和Christopher Golden控告Meta Platforms,
Inc.案;3. Doe 1控告OpenAI、Github、微軟案;4. Tremblay等控告OpenAI案和
Silverman等控告OpenAI案;英國法院已裁定1件Getty Images (US)控告Stability AI。
但已上均係程序性質而非實體判決,因為生成式AI自ChatGPT盛行以來也不過一年多,還
要讓子彈多飛一下。不同的是,英美審理極為嚴謹迄今都還只在程序裁定階段,但中國進
度神速其已做出2件實體判決,且皆肯定侵權成立。以下茲一一簡介。
關於GPT之定位
Elon Musk v. Sam Altman, OpenAI,在加州舊金山郡之高等法院(Superior Court of
California in and for the County of San Francisco)審理,案號 CGC-24-612746(
2024年2月29日起訴)。(請參Chat GPT公益私利之定位:科技教父的世紀官司)
指控:(1) 違反合約 (2) 違反承諾禁反言(Promissory Estoppel) (3) 違反受託義務
(Fiduciary Duty)
案件可能由舊金山二名法官:Ethan Shulman和Andrew Cheng其中之一審理。
關於AI之創作可否註冊著作權
Thaler v Perlmutter,在華盛頓特區地院審理,案號: 1:22-cv-01564(2023年6月2日起
訴)
AI創作的作品是可否註冊著作權?由Stephen Thaler博士創造之AI工具「創意機器」
(Creativity Machine)自主繪成《最近進入天堂》(A Recent Entrance to Paradise)畫
作,Thaler將自己列為「著作權主張者」(「創意機器」所有者本於「出資聘人完成」
(work-for-hire)的作品」)聲請註冊著作權。
美國著作權局拒絕註冊,理由是沒有人類作者支持。Thaler在華盛頓特區地院起訴訟擬推
翻著作權局拒絕註冊的決定。
法官於2023年8月18 日認為被告即著作權局長決定無誤。
案件由Beryl Howell法官審理。
Thaler已向特區巡迴上訴法院上訴。
關於AI程式與開源碼方面
Thomson Reuters Enterprise Centre GMBH v. Ross Intelligence Inc.[3] 德拉瓦州地
院,案號 1:20-cv-613-SB(2020年5月6日起訴)
Thomson Reuters與法律知名資料庫Westlaw Publishing,指控AI新創公司ROSS,非法使
用第三方Westlaw被授權人LegalEase Solutions,由其聘僱分包商Morae Global來存取和
複製原告在Westlaw資料庫上的專有內容,ROSS非法複製Westlaw的摘要並使用這些內容來
訓練其機器學習模型AI程式。
指控:(1) 著作權直接侵權 (2) 故意侵權干擾契約(Tortious Interference with
Contract)。
案件由Stephanos Bibas法官審理。
根據Andy Warhold Foundation v. Goldsmith案和Google v. Oracle 案的判決,法官於
2023年9月25日裁定,駁回原告和ROSS的交叉之即席判決動議(cross-motions for
summary judgment),認定只有陪審團才能評估著作侵權之合理使用抗辯的四個因素。
2024年8月26日將審理著作權議題。
Doe 1 v. Github, Inc.(OpenAI & Microsoft),加州北區地院,案號 4:2022cv06823(
於2022年11月3日起訴,集體訴訟)。
五位匿名開源碼之電腦程式設計師Doe 1~Doe 5,指控 Copilot攝取和散布不包含授權條
款、著作權聲明和作者歸屬之受著作權保護的程式碼、違反DMCA、Copilot不遵守開源授
權、違反向Copilot/Codex 提供原始程式碼的授權條件、分發並出售個資而獲得不當利益
。
指控:(1) DMCA 1202刪除CMI (2) 違反合約開源授權違反 (3) Github 違反合約 (4) 普
通法故意干擾未來的經濟關係(5) 普通法過失干擾未來經濟關係 (6) 不當得利 (7) 加州
不公平競爭法 (8) 過失。較特別的是,本案未告著作權複製之直接或代理侵權。
案件由Jon Steven Tigar法官審理。
裁定核准部分被告之動議,州法對(4)(5)(6)(7)的指控均受到《著作權法》的優先審理而
排除、DCMA的請求也被駁回,法院雖駁回原告眾多訴求但可修正訴狀(2024年1月22日程
序宣判)。
關於圖形影像方面
Andersen et al v. Stability AI Ltd. et al,,加州北區地院,案號 3:23-cv-00201(
2023年1月13日起訴,集體訴訟)。
視覺藝術作者Sarah Andersen等三人聲稱,被告Stability AI Ltd (Midjourney,
DeviantArt, Runway)之文字轉成圖形影像AI生成工具,透過使用其作品副本訓練模型並
產生侵權圖像之輸出,侵犯著作權。
修訂指控:(1) 透過訓練穩定模型直接侵犯已註冊著作權作品 (2) 透過免費散布Stable
Diffusion著作代理侵權(Vicarious Infringement) (3) DMCA第1201–1205條(1202條刪
除CMI)(4) 侵害公開形象人格權(Right of Publicity即人格權與公開權)(5) 加州不
公平競爭法 (6) 違反合約。
案件由William Orrick法官審理。
裁定核准部分被告之動議,駁回原告眾多訴求但可修正訴狀(2023年10月30日程序宣判)
。(請參美國畫家控告Stability生成式AI工具著作侵權案-- 首波程序判決出爐原告鎩羽
而歸)。2023年11月29日修改起訴。
Getty Images (US), Inc. v. Stability AI Ltd,在德拉瓦州地院審理,案號
1:23-cv-00135-UNA(2023年2月3日起訴,集體訴訟)。
本案原告係知名圖形影像(照片)企業Getty Images,除了在英國對Stability AI提告外
,還在美國特拉華州地院起訴。
指控:(1) 著作權直接侵權 (2) 提供虛假著作權管理資訊違反17 USC § 1202(a) (3)
DMCA 1202(b) 刪除CMI (4) 商標侵權15 U.S.C. § 1114(1) (5) 商標法不公平競爭
43(a) 條15 U.S.C. § 1125(a) (6) 商標法之商標淡化43(c)條15 U.S.C. § 1125(c)
(7) 違反德拉瓦州統一詐欺性貿易行為法 (8) 違反特拉華州商標法第 3313條商標淡化。
除著作權之外,本案也是第一件AI相關之商標侵權[4],原告指控其受保護的圖像,包括
擁有商標權之浮水印,經被告AI模型生成之圖像導致浮水印扭曲變形,產生商標之混淆、
淡化與侵害。
案件由Gregory B. Williams法官審理,嗣分發給Jennifer Hall法官。
Stability AI 提出駁回起訴動議,欠缺屬人管轄權、未能陳述索賠,提請將案件移轉給
加州北區地院管轄。
Hall法官2024年1月26日口頭裁定(Oral Order)否決被告之駁回起訴或轉移管轄的動議,
但不影響被告於管轄權證據開示結束後重新提起(motion to dismiss or transfer
without prejudice)。
關於新聞媒體方面
The New York Times Co. v. Microsoft Corp., OpenAI,紐約南區地院,案號
1:23-cv-11195(2023年12月27日起訴),《紐約時報》控告微軟和OpenAI侵犯著作權。(
請參媒體巨擘控告ChatGPT著作侵權案)
指控:(1)「透過建立包含數百萬份《時報》作品副本的訓練資料集,包括從《時報》網
站上抓取受著作權保護的《時報》作品並從第三方資料集複製此類作品」(2)「『透過儲
存、處理和複製包含數百萬份《時報》作品的訓練資料集,在微軟的超級運算平台上訓練
GPT 模型」(3) 透過儲存、處理和複製訓練好的GPT模型在Microsoft的超級運算平台上,
GPT模型本身已經記住《時報》作品,以及(4) 透過ChatGPT產品傳播包含《時報》作品副
本和衍生性商品產生輸出。
指控:(1) 著作權直接侵權 (2) 代理侵權 (3) Microsoft輔助侵權(Contributory
Infringement) (4) 所有被告輔助侵權 (4) DMCA 1202刪除CMI (5) 不公平競爭 (6) 商
標淡化(15 U.S.C. § 1125(c))。
案件由Sidney H. Stein法官審理。
Raw Story Media, Inc. v. OpenAI,紐約南區地院,案號 1:24-cv-01514(2024年2月28
日起訴)
二家網路新聞網站Raw Story和AlterNet起訴OpenAI,與其他AI訴訟不同,未請求侵犯著
作權的索賠,而是聲稱違反DMCA,因為訓練集中包含數千件原告的作品,但刪除作者、標
題和著作權侵權。
指控:刪除CMI違反DMCA 1202(b)(1)。
案件由Colleen McMahon法官審理。
Intercept Media Inc. v. OpenAI & Microsoft,紐約南區地院,案號 1:24-cv-01515(
2024 年2月28日起訴)
網路新聞網站The Intercept起訴OpenAI和微軟,指控這二家公司使用其新聞作品,並將
其包含用於ChatGPT的訓練集中時刪除CMI,並在沒有作者、標題、版權和使用條款資訊的
情況下散布作品的副本,從而違反DMCA第1202條。
指控:(1) OpenAI刪除CMI構成DMCA 1202(b)(1)(3)之違反 (2) Microsoft違反DMCA
1202(b)(1)與(3)。
案件由Jed Saul Rakoff法官審理。
關於書籍和文章方面
Paul Tremblay v. OpenAI, Inc.,加州北區地院,案號3:23-cv-03223(2023年6月28日
起訴,集體訴訟)。
書籍作者聲稱,其小說在未經授權被用來訓練OpenAI的GPT,這些書籍是基於來自影子圖
書館的非法書籍數位副本;GPT-4根據查詢產生書籍的詳細摘要。
作者包括Paul Tremblay and Mona Awad(但Awad於2023年8月11日撤回起訴)。
指控:(1) 著作權直接侵權 (2) 代理侵權,(3) DMCA 1202 (b)(1)刪除CMI (4) 加州不
公平競爭法 (5) 過失 (6) 不當得利。
案件由法官 Araceli Martinez-Olguin審理。
Sarah Silverman v. OpenAI, Inc.,加州北區地院,案號3:23-cv-3416(2023年7月7日
起訴,集體訴訟)。
書籍作者聲稱與上述Paul Tremblay案同。
作者包括Sarah Silverman, Richard Kadrey, and Christopher Golden。
原告聲稱, OpenAI未經授權複製原告的書籍訓練其語言模型LLM,當使用者提示時,
ChatGPT 產生原告作品摘要,如果沒有從原始作品中提取並保留其中的表達資訊,
OpenAI 語言模型就無法作用,因此OpenAI LLM本身構成未經原告授權而製作侵權衍生作
品,違反著作權法。
指控:(1) 著作權直接侵權,(2) 代理侵權 (3) DMCA 1202 (b)(1)刪除CMI (4) 加州不
公平競爭法 (5) 過失 (6) 不當得利。
案件由Araceli Martinez-Olguin法官審理。
以上二案訴訟中被合併,OpenAI聲請駁回原告之訴的動議(但非全部),法院裁定核准動
議,駁回原告眾多訴求(2024年2月12日程序宣判),但允許對代理侵權和CMI管理資訊請
求進行修改(駁回動議中本不包括直接侵權),原告並可修正訴狀。
Chabon v. OpenAI Inc.,加州北區地院,案號 3:23-cv-04625-PHK(2023年9月8日起訴
,集體訴訟)。與上述 Tremblay v OpenAI與Silverman v OpenAI和這件Chabon v
OpenAI三個案件合併,統稱In re OpenAI ChatGPT。
經由ChatGPT回應,書籍和文章作者聲稱其作品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被用於訓練和保留
在OpenAI的AI及衍生作品中。
作者包括普立茲小說獎獲獎作家Michael Chabon和其他如David Henry Hwang、Matthew
Klam、Rachel Louise Snyder、Ayelet Waldman等一群作家、劇作家和編劇。
指控:(1) 著作權直接侵權 (2) 代理侵權 (3) DMCA 1202 刪除CMI (4) 加州不公平競爭
法 (5) 過失 (6) 不當得利。
案件由 Araceli Martinez-Olguin法官審理。
Richard Kadrey v. Meta Platforms, Inc.,加州北區地院,案號 3:23-cv-03417(2023
年7月7日起訴,集體訴訟)。本案與Chabon v. Meta Platforms案合併。
書籍作者聲稱其書籍未經授權,被Meta使用在「ThePile資料集Books3部分書籍」的資料
庫中(取自「影子圖書館」網站(包括Bibliotik)中提供的內容組裝而成),用於訓練
Meta的AI程式LLaMA。
作者包括理Richard Kadrey, Sarah Silverman和Christopher Golden。
指控:(1) 著作權直接侵權 (2) 代理侵權 (3) DMCA 1202 (b)刪除CMI (4) 加州不公平
競爭法 (5) 不當得利 (6) 過失。
案件由Vince Chhabria法官審理。
Meta提出駁回原告之訴的動議獲得核准,法院裁定駁回原告大部分主張,即Meta工具生成
內容侵犯權之指控(包括LLaMA本身是侵權品),但給予原告修改其大部分主張機會(
2023年11月20日程序宣判)。(請參美國作家集體訴訟控告Meta生成式AI工具LLaMA著作侵
權之程序判決出爐)
原告2023年12月11日提交修改後訴狀。且已與包括Michael Chabon在內許多作者的起訴合
併。
Chabon v. Meta Platforms, Inc.,加州北區地院,案號 3:23-cv-04663(2023年9月12
日起訴,集體訴訟)。與Kadrey v. Meta案合併。
作者聲稱其作品未經授權,被Meta用來訓練,包括來自ThePile 資料集的Books3 部分(
由「影子圖書館」(shadow library)網站包括Bibliotik提供的內容),並保留在(大型
語言模型Meta AI之LLaMA,以及LLaMA回應中的衍生作品中。
作者為Chabon v. OpenAI Inc.案同一組作家、劇作家和編劇。
指控:(1) 著作權直接侵權,(2) 代理侵權,(3) DMCA 1202 (b)刪除CMI (4) 加州不公
平競爭法 (5) 過失 (6) 不當得利。
第一綜合修正申訴:直接侵權。
案件由Vince Chhabria法官審理。
Authors Guild v. Open AI & Microsoft,紐約南區地院,案號1 :23-cv-08292-SHS(
2023年9月19日起訴,集體訴訟)。
ChatGPT 的回應中,書籍和文章作者聲稱其作品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被用於訓練和保留
在OpenAI的AI及衍生作品中。
作者包括作家協會和John Grisham, Jodi Picoult, Jonathan Franzen, George RR
Martin, David Baldacci, Scott Turow等知名作家17人。
指控:(1) 著作權直接侵權 (2) 代理侵權 (3) 輔助侵權。
被告提出動議要求駁回起訴或轉移至加州北區。
案件由Sidney H. Stein法官審理。
與Alter v. OpenAI和Basbanes v. Microsoft & OpenAI合併。
Mike Huckabee v. Meta Platforms, Inc., Bloomberg L.P., Bloomberg Finance,
L.P., Microsoft Corporation and The EleutherAI Institute,紐約南區地院,案號
1:23-cv-09152(2023年10月17日起訴,集體訴訟),原告嗣撤回對EleutherAI的起訴,
對Meta 和 Microsoft的起訴則被移轉管轄到,原告嗣撤回對EleutherAI的起訴,但仍可
再告(dismissed without prejudice)。
前阿肯色州州長Mike Huckabee與Relevate Group和一群書籍作者David Kinnaman, Tsh
Oxenreider, Lysa Terkeurst和John Blase,起訴EleutherAI編譯包含Books3之數據集
The Pile,該數據集含有從約183,000本盜版電子書中大量抓取資訊。
原告並起訴Meta、Bloomberg LP、Bloomberg Finance, LP、Microsoft涉嫌使用Books3來
訓練LLM,並充分知悉其用於訓練LLM的數據集,是從受著作權保護的數據集中收集的作品
。特別指稱彭博社係推出全球第一個金融的LLM,其曾表示不會用來訓練BloombergGPT
的 Books3 數據集,但原告等的作品已被其「融入」複製。
指控:(1) 著作權直接侵權 (2) 代理侵權 (3) DMCA 1202(b)刪除CMI (4)侵占 (5)過失
(6)不當得利。
案件由 Lorna G. Schofield法官審理。
在2024年1月提交的修訂起訴中,原告撤回代理侵權、DCMA 和州法請求,而直接侵權則待
審。
Huckabee et al v. Meta Platforms, Inc. et al,即上一案Meta和Microsoft二被告被
移轉管轄到加州北區地院,案號3:2023-cv-06663(2023年12月28日轉移)。
書籍作者起訴Meta、Microsoft,指控其使用Books3來訓練LLM,其完全了解用於訓練LLM
的數據集是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
指控:(1) 著作權直接侵權 (2) 代理侵權 (3) DMCA 1202(b)刪除CMI (4) 侵占 (5) 過
失 (6)不當得利。
案件由 Vince Chhabria法官審理。
Alter v. OpenAI & Microsoft(原Julian Sancton v. OpenAI, Microsoft),紐約南區
地院,案號1:23-cv-10211-SHS(2023年11月21日起訴,集體訴訟)。
書籍作者起訴OpenAI和微軟公司。指稱其等在未經授權與補償的情況下複製作家的作品,
建構GPT 模型執行與作家將獲得報酬的相同類型工作的機器。隨後,微軟投資OpenAI 數
十億美元,促進「OpenAI用於維護和複製原告擁有的著作權作品的客製化超級運算系統」
。
指控:(1) 著作權直接侵權 (2) 輔助侵權。
案件由Sidney H. Stein法官審理。
與作家協會Authors Guild v.OpenAI案和Basbanes v. OpenAI案合併。
Basbanes v. Microsoft Corp., OpenAI,紐約南區地院,案號 1:24-cv-00084(2024年1
月5日起訴)。
兩名記者和非小說作家Nicholas Basbanes和Nicholas Gage,起訴微軟和OpenAI侵犯其著
作權,聲稱微軟和OpenAI竊取原告的作品,用其訓練大型語言模型,建立一個目前價值數
十億美元的大型商業企業,為其龐大的企業帶來高利潤而不支付費用。
指控:(1) 著作權直接侵權 (2) 代理侵權 (3) 輔助侵權。
案件由Sidney H. Stein法官審理。
與作家協會Authors Guild v. OpenAI案合併。
Stewart O'Nan v. Databricks, Inc., Mosaic ML,加州北區地院,案號 3:24-cv-01451
(2024年3月8日起訴,集體訴訟)。
三名書籍作者聲稱未經其授權,其書籍被Mosaic ML及其母公司Databricks用於訓練
Nvidia的AI模型NeMo。
作者包括Stewart O’Nan, Abdi Nazemian和 Brian Keene。
Mosaic ML的Pretrained Transformer (MPT),從RedPajama – Books的組件資料集
(component dataset)獲取大量資料進行訓練,其係託管在Hugging Face上的資料集,其
中Books組件是Books3數據集的副本,Books3本身就是The Pile 數據集的組成部分。
兩項指控:(1) Mosaic在訓練模型時直接侵權 (2) Databricks收購Mosaic後代理侵權。
案件由Charles R Breyer法官審理。
Abdi Nazemian v. NVIDIA Corp.,加州北區地院,案號 3:24-cv-01454(2024年3月8日
起訴,集體訴訟)。
作者包括Abdi Nazemian, Brian Keene, Stewart O’Nan。
三名書籍作者聲稱未經其授權,其書籍被用於訓練Nvidia於 2022年9月發布的AI模型《
NeMo Megatron LLM》系列。
原告的著作權已註冊,並包含在Nvidia用於開發其模型的訓練資料集中。每個模型都託管
在Hugging Face 網站上,其中有一個模型卡提供有關模型的資訊,包括其訓練數據集,
該模型是在EleutherAI 準備的The Pile數據集上進行訓練。
指控:著作權直接侵權。
案件由Nathanael M. Cousins法官審理。
關於音樂方面
Concord Music Group, Inc. v. Anthropic PBC,田納西州中區地院Nashville納許維爾
分院(Nashville為著名音樂城市擁有豐富音樂文化遺產,被譽為音樂之都),案號
3:23-cv-01092(2023年10月18日起訴)。
三大音樂出版商(包括Concord、Universal和ABKCO)和多家音樂出版商起訴Anthropic
PBC,指控其聊天機器人Claude侵犯原告音樂作品著作權,並尋求7500萬美元賠償,
Anthropic非法複製出版商擁有的無數歌詞文本,來訓練建構和運營AI模型Claude,傳播
大量受著作權保護的作品,讓其模型生成與受著作權保護的歌詞相似或相同的文本,從而
侵犯受著作權保護的歌詞。
本案是第一件涉及生成式AI工具與音樂產業的案例,當使用者提示Claude提供特定歌曲的
歌詞時,其回應將提供包含這些歌詞的全部或重要部分。
指控:(1) 著作權直接侵權 (2) 輔助侵權 (3) 代理侵權 (4) DMCA第1202(b)條刪除CMI
。
案件由首席法官Waverly D Crenshaw, Jr審理。
原告提出初步禁制令動議。被告2024年1月提出駁回起訴之動議,主張原告「無法證明其
受到Claude及相關音樂歌詞AI訓練之不可挽回的損害」。
在對原告提出的初步禁制令動議,Anthropic辯稱原告設計特殊攻擊,以逃避Claude的內
建防護(built-in guardrails),並通過反覆嘗試錯誤法 (trial and error)強制生成涉
嫌侵權之內容,並以合理使用做抗辯。
關於公開形象人格權方面
Main Sequence Ltd. et al v. Dudesy LLC,加州中區地院,案號 2:24-cv-00711(2024
年1月25日起訴)。本案涉及以深度偽造或臉部辨識生成擬真內容
原告George Carlin遺產管理人Main Sequence,控告Dudesy播客(podcasters)主持人
Chad Kultgen 和Will Sasso和匿名之John Does 1-20人。
播客Dudesy據稱用「喜劇AI」,以已故喜劇演員George Carlin的風格和聲音製作長達一
小時的單口喜劇特輯。Dudesy的《George Carlin:Dead and Loving It》特輯於2024年1
月初首次上傳,因其AI創造的「聆聽George Carlin的所有材料……模仿他的聲音、節奏
和姿態」而獲得數十萬次瀏覽和大量媒體關注,但據悉該節目實際上並非由AI編寫。
原告聲稱,Dudesy利用Carlin的名字、聲譽和肖像來創作、推廣和散布自己的特別節目,
並使用生成的Carlin圖像、聲音和圖像,由此產生的真實Carlin和仿冒版本間的「關聯」
,控告Dudesy違法。
指控:(1) 剝奪公開形象人格權(Deprivation of Right of Publicity)(加州民法第
3344.1條)(2) 侵害普通法之公開形象人格權 (3) 著作權侵害。上述之Andersen et
al v. Stability AI Ltd. et al案也控訴人格權。
案件由Maame Ewusi-Mensah Frimpo法官審理。
2024年4月2日二造達成和解協議,Dudesy應平台上刪除該特輯並禁止再上傳,永遠不得使
用Carlin的圖像、聲音或肖像。
關於不公平競爭與隱私方面
以上之Doe 1 v. Github; Andersen v. Stability AI; The New York Times. v.
Microsoft, OpenAI; Tremblay v. OpenAI; Silverman v. OpenAI.; Chabon v.
OpenAI; Kadrey v. Meta; Chabon v. Meta等案中皆指控被告不公平競爭,還有以下幾件
與個資隱私之案件。
JL v. Alphabet Inc. & Google,加州北區地院,案號 3:23-cv-03440-LB(2023年7月11
日起訴,集體訴訟)。
Alphabet被指控濫用大量個人資訊和受著作權保護的材料,來訓練其AI系統。
指控:(1) 違反加州不公平競爭法 (2) 過失 (3) 加州憲法侵犯隱私(invasion of
privacy) (4) 獨處侵入違反他人隱私(intrusion upon seclusion) (5) 盜竊/收受贓物
(6) 侵占 (7) 不當得利 (8) 直接侵權 (9) 代理侵權 (10) DMCA第1202(b)條刪除CMI。
案件由 Araceli Martinez-Olguin法官審理。
PM, KS, et al, v. OpenAI LP & Microsoft,加州北區地院,案號 3:23-cv-03199-JCS
(2023年6月28日起訴,集體訴訟)。
16名原告提起集體訴訟,OpenAI與微軟未經授權,擅自取用數億網路使用者包括兒童的個
資,訓練其AI模型。
指控:1. 聯邦《電子通訊隱私法》2. 《電腦詐欺和濫用法》3. 加州《侵犯隱私法》
(California Invasion of Privacy Act) 4. 違反《加州不公平競爭法》 5. 違反伊利諾
州《生物特徵資訊隱私法》(Biometric Information Privacy Act) 6 & 7. 伊利諾州消
費者詐欺和欺騙性商業行為8. 過失 9. 侵犯隱私 10. 侵入違反隱私 11. 竊盜/收受被竊
財產 12.侵占 13. 不當得利14. 未發出警告 15. 紐約一般商業法等15項。
案件由Trina Thompson法官審理,原告於2023年9月15日自願撤回。
AT v. OpenAI LP & Microsoft,加州北區地院,案號 3:23-cv-04557(2023年9月5日起
訴,集體訴訟)。
二名使用 ChatGPT 的匿名軟體工程師,指控公司使用從數億網路使用者那竊取個人資訊
來訓練其快速發展的AI技術。
指控:1. 違反《電子通訊隱私法》2. 違反《電腦詐欺與濫用法》第1030條3. 違反《加
州侵犯隱私法》與加州刑法4. 違反《加州不公平競爭法》、《商業和職業法》5. 過失
6. 侵犯隱私7. 侵入違反隱私 8. 竊盜/收受贓物9. 侵占10. 不當得利 11. 紐約一般商
業法等11項。
案件由Joseph Spero法官審理。
AS v. OpenAI、Microsoft,加州北區地院,案號 3:24-cv-01190(2024年2月27日起訴,
集體訴訟)。
被告非法行為:開發、行銷和營運其AI產品,包括 ChatGPT-3.5、ChatGPT-4.0, Dall-E
和 Vall-E使用竊取的個人資訊,來自數億網路使用者(包括各年齡層的兒童)的可識別
資訊,未經其同意或不知情。此外,被告非法收集並提供來自全球數百萬消費者的個資超
出任何合理授權的用途,以開發和訓練產品。
指控:同上AT v. OpenAI LP & Microsoft 案1~10項。
案件由Vince Chhabria法官審理。
關於誹謗方面
Mark Walters v. OpenAI, LLC,這是生成式AI的第一起誹謗訴訟,在喬治亞州的格溫內
特郡高等法院(Superior Court of Gwinnett County)審理,2023年6月5日起訴,案號
1:23-cv-03122。
本案源於生成式AI技術會產生所謂之「幻覺」(hallucinations)的虛假輸出。廣播電台脫
口秀主持人Mark Walters指控,ChatGPT在回應ChatGPT使用者的詢問時,產生有關他的虛
假和誹謗性資訊,虛假稱他從槍支權利組織挪用資金。
ChatGPT辯稱已對其內容提供許多警告,包括關於機器人生成不準確資訊的免責聲明,
OpenAI在駁回動議中辯稱,ChatGPT 的使用條款規定,使用者必須對其決定發布的內容進
行「驗證」並「承擔最終責任」。OpenAI 辯稱沒有誹謗,因為將特定內容參數輸入聊天
機器人的第三者在ChatGPT記錄中承認,了解他請求的輸出是錯誤的。
OpenAI提出駁回起訴之動議,但2024年1月11日被法官否決,因此本案應繼續審理。
案件由Tracie Cason法官審理。
英國著作權訴訟
Getty Images (US), Inc. v. Stability AI Ltd.,英國高等法院衡平分庭(England
and Wales High Court (Chancery Division)) 審理(2023年1月16日起訴),案號
[2023] EWHC 3090 (Ch) Case No: IL-2023-000007。被告Stability AI從程序上聲請簡
易判決(summary judgment亦稱即席判決),要求法院考量本案AI背景下欠缺管轄權的問
題,應直接駁回起訴。法院在審查雙方關於相關證據後,於2023年12月1日程序宣判,法
官Joanna Smith駁回被告簡易判決的申請,因此本案應繼續審理。
原告為庫存圖片提供商Getty,對深度學習AI模型和自動圖像生成Stable Diffusion的創
造者Stability AI提告著作權侵權、資料庫權(database right)侵權訴訟、商標侵權和假
冒(passing off)。原告聲稱被告在未經其同意下從其網站上抓取數百萬張圖像,並使用
這些圖像訓練和開發Stable Diffusion。
本案之爭議涉及管轄權,原告主張Stable Diffusion的開發和訓練期間,是「在英國」的
伺服器/電腦上下載原告的作品構成侵權;並將預先訓練的Stable Diffusion軟體「輸入
英國」而導致二次著作侵權(secondary infringement)。被告則質疑原告欠缺表面證據可
表明Stable Diffusion的訓練和開發是在英國進行,從而賦予英國法院有管轄權;並質疑
原告在圖像訓練和開發主張和就二次侵權主張方面沒有可能取得勝訴,因此提出簡易判決
申請。簡易判決申請也被。法官駁回被告提出的即席判決申請,但允許原告修訂起訴事項
。
中國著作權訴訟
李某 v. 劉某,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2023年5月25日起訴),案號(2023)京0491民初
11279號,判定AI生成圖片侵權成立(2023年11月27日宣判)。
原告李某使用AI生成涉案圖片發佈於小紅書平臺;被告劉某係百家號博主,發佈文章配圖
使用原告該AI生成之圖片,原告遂起訴被告,該案為AI生成圖片相關領域著作權第一案。
北京互聯網法院針對AI以文生圖之繪畫著作侵權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為涉案AI生成圖片
具備「獨創性」要件,體現人的獨創性智力投入,應當被認定為作品,受到著作權法保護
。
上海新創華文化發展有限公司v. 某AI公司,廣州互聯網法院審理(2024年1月5日起訴)
,案號(2024)粵0192民初113號,判定AI生成超人作品侵權成立。
案件涉及文字轉圖像(text-to-image)產生奧特曼超人角色(Ultraman)圖像糾紛,奧特曼
作品著作權人圓谷製作株式會社與原告簽訂授權,將奧特曼系列著作權獨家授權給原告,
並授予原告維權之權利。被告經營化名Tab之網站,提供具AI生成繪畫功能的服務。嗣原
告發現,當要求被告之Tab網站生成超人圖片時,其生成圖片與原告的超人相似,原告控
告被告侵犯其對奧特曼作品所享有的複製權和改編權,法院根據《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
理暫行辦法》,於2024年2月下旬判定被告應負民事責任賠償原告1萬人民幣。
但本判決中特別的是,法院還命令AI公司採取以下措施:1. 建立類似於通知和刪除的投
訴報告系統;2. 提醒用戶著作權限制;3. 在可能的情況下明確標記AI產生的圖像,以免
造成公眾混淆。廣州互聯網法院認為,生成式AI提供的技術創新仍處於早期階段,需要平
衡著作權人和AI公司的利益,法院認為有必要發展一個平衡這些利益的AI治理系統。
結論
綜上,生成式AI相關訴訟有幾個特點。首先,由於AI工具需要大量吸取廣泛的資訊,因此
訴訟案件往往涉及眾多原告,而必須以集體訴訟的方式進行。其次,和一般訴訟不同的是
,基於AI技術特性特殊,如何融入既有法律體系尚未臻成熟,使得眾多案件中原告起訴狀
經常難以完全掌握,導致被告無一例外都會提起程序上的反擊 – 即依美國民事訴訟法第
12(b)(6)條,聲請駁回原告起訴之動議(motion to dismiss)。
而在美國一般訴訟中,提出12(b)的成功率相對不高也不這麼頻繁,但在AI訴訟,因為都
是新的議題,所以被告紛紛祭出這項武器。其原因在於美國訴訟從證據開示(Dicovery)到
審判(Trial),中間牽涉冗長複雜細節,所以如能在訴訟伊始階段,就從程序上挑釁原告
並在最早階段擊敗原告,自屬上上之策,因此被告常用此來反制。結果使原告的諸多訴求
常被駁回;但另一方面,針對被駁回但尚可補正的部分,法院在相當範圍內,也會讓原告
重新修改起訴狀。
最後,被告都會抗辯,使用原告素材訓練LLaMA進行建模並產生原創表達,本質上是「轉
化性的合理使用」,就像Google大量複製書籍來建立網路搜尋工具,被認為是合理使用一
樣(Authors Guild v. Google, Inc., 804 F.3d 202 (2d Cir. 2015)),合理使用議題將
成為生成式AI未來審理的一大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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