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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先申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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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3→)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oraJ (多啦甜不辣)時間19年前 (2005/12/15 19:5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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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各位大大. 如果美國有一件專利申請日為2000年10月5號. 公告日為2002年10月29日. 可以用來舉發台灣2002年8月15日申請的發明嗎. 如果不行的話 那美國的專利物可否在台販賣. 請各位大大解惑 謝謝. --. ╭(︶_︶≠)╮哇西拍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

推噓8(8推 0噓 15→)留言2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yamolinya (Life is random)時間19年前 (2005/12/15 23: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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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在2002/8/15 前公開呢? 有的話就可以舉發. 可以查一查該專利的patent family, 看是否可以找到相關資料. 看專利權人是否知道要行使權力.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2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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