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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歐洲專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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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上一個歐洲專利權. 可視為一個"成束"的專利權. 以單一的申請.檢索.審查程序來取得一個歐洲專利權. 接著辦理進入各指定國的領證手續後. 才能獲得在各指定國中的專利權保護. 若沒有辦裡領證手續的其他國家. 則無法主張專利權. 而在各指定國中的專利權保護為互相獨立的. 所以假設你申請一個歐洲專利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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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專利是單一審查制度,. 所以只需要由歐洲專利局進行審查,. 而不需再由各國重新審查一次,. 因此就你的說法,可以說各指定國都是承認歐洲專利局的審核結果,. 但如W版友說的,歐洲專利局負責的是可專利性的審查,. 真的要獲得專利權的保護,就要乖乖的指定國家,並且付指定費。. PS: 因為EP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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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板上高手一個歐洲專利的語言問題. 我最近發現新竹生醫園區的網頁有免費的數位課程可以上. 而且裡面有幾堂課講的是在台灣少見的歐洲專利申請觀念. 所以我就去聽了. 課程中提到. "歐洲專利可以以任何一種語言送案. 然而送案後三個月內須補送英 德 法三種語言之一的翻譯本. 之後這翻譯本的語言就自動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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