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 Patent ]
討論串[問題] 申請專利的問題(前案部分)
共 3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onan (相機盒子)時間17年前 (2008/06/12 09:00),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既然已經發現前案技術,最好趕緊想辦法找出與自己專利的差異點,. 先做好自保的措施,以後有沒有人會找到此前案而進行舉發程序無法得知. 如前一位回文者說言,舉發是任何人皆可提出的,. 且申請人亦不可以不知情為理由迴避被舉發而撤銷專利. 所以既然已經知道有該前案,還是趕緊研究如何迴避或解釋其與本案之差異才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osmicgirl (快樂魚)時間17年前 (2008/06/11 19:26),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基本上,舉發可以看成是一種"公眾審查"的制度,. 以免審查人員因知識或所搜集資料有限,而錯頒專利權,. 所以,依據專利法第67條,. 只要任何人提出之文獻經舉發審查(專利法70條)後確定足以證明該發明不符專利要件,. 則不論申請人是否知道有該文獻存在,. 專利權都會被撤銷.. 希望這樣有回答到你的問

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initial (深邃)時間17年前 (2008/06/11 16:23),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假若有一個專利已提出申請,且尚在審查階段,. 這時發現有一個前案技術,如果申請人沒有提報有此前案,. 假使專利也通過了,在未來被競爭對手舉發時,. 可以用不知道有此前案技術來辯解嗎?. 該前案技術並非領域中只使用一般關鍵字可檢索得到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