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請專利的問題(前案部分)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相機盒子)時間17年前 (2008/06/12 09:00),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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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已經發現前案技術,最好趕緊想辦法找出與自己專利的差異點, 先做好自保的措施,以後有沒有人會找到此前案而進行舉發程序無法得知 如前一位回文者說言,舉發是任何人皆可提出的, 且申請人亦不可以不知情為理由迴避被舉發而撤銷專利 所以既然已經知道有該前案,還是趕緊研究如何迴避或解釋其與本案之差異才是! ※ 引述《cosmicgirl (快樂魚)》之銘言: : ※ 引述《initial (深邃)》之銘言: : : 假若有一個專利已提出申請,且尚在審查階段, : : 這時發現有一個前案技術,如果申請人沒有提報有此前案, : : 假使專利也通過了,在未來被競爭對手舉發時, : : 可以用不知道有此前案技術來辯解嗎? : : 該前案技術並非領域中只使用一般關鍵字可檢索得到的。 : 基本上,舉發可以看成是一種"公眾審查"的制度, : 以免審查人員因知識或所搜集資料有限,而錯頒專利權, : 所以,依據專利法第67條, : 只要任何人提出之文獻經舉發審查(專利法70條)後確定足以證明該發明不符專利要件, : 則不論申請人是否知道有該文獻存在, : 專利權都會被撤銷. : 希望這樣有回答到你的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4.245.79

06/13 14:05, , 1F
且我國採客觀新穎性要件,發明人是否知悉前案存在,在所不論
06/13 14:05, 1F
文章代碼(AID): #18K7KxSb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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