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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公平交易法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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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etwang (虎虎)時間16年前 (2010/01/11 15:2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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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過版上大大的回答後. 老師也告訴我們答案了.... 貼上來給大家參考一下. 還是謝謝回答我的各位. 一、智財權所有人可利用權利讓與之方式,允許他人使用自已的智財權,例如讓與. 、授權或質押(例如向銀行貸款),但這種權利應不包括經政府(主管機關)強制授. 權之部分,換言之,因政府強制授權或特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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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4→)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icroOptics (糟糕信砍錯了 請再寄)時間16年前 (2010/01/09 13: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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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 講個不恰當的例子. 專利權的姓名表示權 為一身專屬. 我發明的專利 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可以讓與 但姓名權不可以. 但是申請權不可以設質 專利權可以. 所以權利要看其本質 違反了 是不是無效 也是要看其本質. 公平交易法 是經濟法 不是財產法 所以可以這樣說. 但我認為您看的書 寫法並不精確 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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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5→)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etwang (虎虎)時間16年前 (2010/01/08 20: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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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題目是我在詹炳耀著作的「智慧財產權新論」上看到的. 課本內文寫著. 「公平交易法對於所有智慧財產權的動態行為提供一種最低層次的保障. 使得其買賣、授權、設質與擔保等商業行為有一種最起碼的標準可提供。」. 但是後面的習題卻出. 『為什麼公平交易法中規定的權利無法讓與、授權與設質?』. 我覺得這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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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uangF (chuangF)時間16年前 (2010/01/08 20:3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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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討論一下樓主的問題 權利可否「讓與、授權與設質」. 這個問題很大 而且我也沒在法條上看到這些名詞. 首先 權力(利)可不可以「讓與、授權與設質」. 第一 權力的英文 power 權利 right. 權力 像是言論自由 集會自由 投票權 這些都是權力. 這些權力基本上不能讓與、授權與設質. 所以我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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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5→)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huangF (chuangF)時間16年前 (2010/01/08 19: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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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好今天看到這個課題. 各位可以參考謝銘洋老師09年智財局出版的智慧財產權概說. 其實法律並沒有智慧財產法這個法條. 智慧財產法是由一系列的專利法 商標法 公平交易法 營業秘密法. 等等法條組合起來的概念. 其成立之宗旨我們可以從專利法第一條的立法目的窺探其一. 專利法. 第一條 為鼓勵、保護、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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