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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大陸專利法規定的新穎性及創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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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S前輩,本案的主要功效就是結構簡單,但是可以達成之前無法解決的問題. 前案的必要結構是雙管分別設置A、B、C,本案只要單管,因此只需要A、B. (但是前案的獨立項沒寫要雙管,只寫了在雙管上所包含的A、B、C,本案有寫. 單管,及設置在單管上的A、B). 然後因為前案是雙管結構,所以他在功效上的損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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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無責任感想談. 經驗告訴我 SIPO的審核官羅輯能力都蠻優秀的. 常常其核駁理由的推論都合理到讓人不知如何回應 = =!!. 設X之組件為 叉子 + 桿體 + 湯匙 ABC. 設Y之組件為 叉子 + 桿體 + 刀子 ABD. 本申請案之要件為 叉子 + 桿體 + (刀子) AB(D). 又、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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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到的大陸案OA,讓在下十分頭大。. 第一次審查意見,引了個前案,前案包含兩個獨立項:. 1.一種X組件,包含A、B、C。. 2.一種Y組件,包含A、B、D。. 而本案是一種W組件,包含A、B。有一個附屬項是更包含D。. 第一次審查意見:. 前案的圖1及對應說明(對應第一項獨立項)已揭示A、B;
(還有754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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