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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報告 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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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ifree (hifree)時間14年前 (2012/04/24 12: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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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有二種解決方式. 1.主張合理使用. 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 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為申請專利,於專利說明書中利用他. 人先前專利說明書之內容,只要是該申請案所必要,即使是重製他人先前專利說明. 書之全部內容,也會被認為是合理使
(還有416個字)

推噓0(0推 0噓 1→)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kkk (達克)時間14年前 (2012/04/24 11:4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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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也有類似疑問. 像是在寫專利文件時會有些固定用語. 像是 "本發明的實施例已如上揭露,但並非用以限定本發明...ooxx". 這段大家都用的大同小異. 如果是同一所的人大家都這樣用沒關係. 如果是自己接案或自行申請的 將這段抄下 不知道會不會有問題??.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

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ifree (hifree)時間14年前 (2012/04/23 12: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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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在著作權法上是否構成抄襲的判斷要件有二. 1.實質相似性. 2.接觸. 而所謂實質相似性不僅指量的相似,尚包括質的相似,亦即即使其所抄襲的部份. 僅佔原著作之成份甚少但屬實質精華部分,仍構成抄襲. 如著名的Harper & Row v. Nation Enterprises 一案. 雖然被告所
(還有183個字)

推噓1(1推 0噓 6→)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EWTAI (NT)時間14年前 (2012/04/22 18:5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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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最報告不該抄襲. 但是有些東西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寫. 舉例來說 有些東西 我覺得很多人都知道這些資訊. 而我用我自己的方式改寫 但是意思還是跟其他人做的報告/論文 是一樣的. 這樣算抄襲嗎??. 就是說 某個原理 很多教科書都有提到. 以至於每個人在描述這個現象的詞句基本上都大同小異. 那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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