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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報告 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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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有二種解決方式. 1.主張合理使用. 著作權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 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為申請專利,於專利說明書中利用他. 人先前專利說明書之內容,只要是該申請案所必要,即使是重製他人先前專利說明. 書之全部內容,也會被認為是合理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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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在著作權法上是否構成抄襲的判斷要件有二. 1.實質相似性. 2.接觸. 而所謂實質相似性不僅指量的相似,尚包括質的相似,亦即即使其所抄襲的部份. 僅佔原著作之成份甚少但屬實質精華部分,仍構成抄襲. 如著名的Harper & Row v. Nation Enterprises 一案. 雖然被告所
(還有18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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