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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atent ]
討論串[問題] 已經在研討會公開過的專利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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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小的去信詢問的內容 (未提及審查指南 想看看他們如何回應). 我方有一問題想請教貴所:. 現有一客戶的公司(甲),其員工在任職期間係完成有一發明,該員工隨後離職在未經. 公司同意的情形下公開該發明,而客戶的公司(甲)又想在該員工公開該發明後進行發明專利的申請。於此狀況中,該員工(發明人)是否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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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專利法. 專利法第22條. .... 申請人有下列情事之一,並於其事實發生後六個月內申請,該事實非屬第一項各款或前項不得取得發明專利之情事:. 1.因研究、實驗目的、. 2.因陳列於政府主辦或認可之展覽會、. 3.非出於申請人本意而洩漏之發明. 專利審查基準. 2.6.3非出於申請人本意而洩
(還有986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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