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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中國大陸 分案申請超範圍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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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9(9推 0噓 21→)留言30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piglauhk (肥胖宅 ( ̄﹁ ̄))時間5年前 (2019/04/09 16:33), 5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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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是一中國申請案的分案擴大範圍的問題. 找了很多地方 眾說紛紜沒有定論故來請教各位大大. 甲案中國申請日2019.1.1. 隔日從甲案分案申請一乙案. 甲案說明書記載如下:. 一包括四個方輪或四個圓輪的車子。. 甲案claim 記載如下:. 一車子,其特徵在於:包括四個方輪。. 乙案claim 記
(還有74個字)

推噓2(2推 0噓 1→)留言3則,0人參與, 5年前最新作者eedavid (David)時間5年前 (2019/04/10 15:1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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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講講我的看法好了,若有誤也請告知. 法條還是審查指南忘記是第幾條,分案時的修正確實是非常嚴格. 實務上常常遇到分案(修正)把說明書內容寫成新的權利項遇到超出範圍的問題. 主要就在於新的權利項是否 ”直接且毫無疑義確定”在“舊的”權利項的支持範圍內. 以P大的例子來說,說明書寫的內容是:一包括四個
(還有14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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