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J1簽証與212(e)規定

看板PhD (博士班)作者 (迎接新的挑戰 )時間18年前 (2007/12/18 13:17),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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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摘錄自夏威夷大學國際教育辦公室給的J-1學者簽證信息中文簡體版(用詞不太一樣)) 類型轉變 交流訪問者的類型轉變,如研究人員轉成學生需要事先徵求國務院的同意。轉變訪問者類 型的申請要先由學校的資助著遞交到國務院,並附支持文件,說明要求轉變類型與原先的 交流目標明顯一致或緊密相關,而且的確是由於異常或特殊情況必須轉變類型。一般說來 ,從一種類型轉成另一種不會被批准,而從交流訪問者類型轉成研究學者是不允許的。 轉到另一訪問項目 原單位不可以在項目結束之後繼續支持J-1簽證。我們強烈要求項目參加者在完成特定項 目之後回到所在國以達成交流目的。在下列情況下,要求改變簽證資助的教育單位的要求 可能被考慮: 1. 對於完成原訂目標是必須的; 2. 原單位無法達到這些目標,而新資助者將提供達成機會; 3. 學習或研究領域不變。你的研究部是過分狹隘,從新項目中得到的學習研究經驗能夠 運用到你的祖國。 4. 所有交流項目的總時間不超過交流訪問者類型的限制時間; 5. 轉去的機構已經發給DS-2019表並提供項目資助; 6. 轉到另一訪問項目必須至少在新項目開始前45天前提出。如果在原簽發的結束日期以 後提出,將不予考慮。 申請轉變項目,必須填交<簽證資助者轉變申請>給你所在單位的管理人員,轉給國際教 育辦公室。國際教育辦公室提供該申請表,申請者在SEVIS中的系統信息將被更改:先將 申請者"轉出",再將簽證資助的教育單位轉移到新項目的教育單位。沒有經過SEVIS的 變更程序,就不能變更教育單位。 ※ 引述《juanyikai (curl)》之銘言: : 有個問題一直困擾很久,剛好板上有朋友正在討論相關問題,也就順勢再一問。 : 個人明年計畫前往美國進行一年之博士後研究,當初學校的J1簽證願意給三年。 : 但因同時也須附上三年的財力證明,覺得費用太高,所以要求對方先給一年就好。 : 但因最近有申請到補助,突然覺得在那邊兩年應該也沒問題。 : 正在計劃一年後再換個更好的學校繼續去做博士後一年。 : 甚至有計劃在美國乾脆先生個小孩。 : 但原本的一年J1簽證的cover日期,若只有一年,則顯然是太倉促。 : 若請對方機構再重新申請一次DS-2019,再寄到台灣,時間上恐怕又來不及。 : (個人原定是明年2月初,農曆過年前,過去) : 另外,又深怕212(e)兩年條款之規定,會影響到個人之第二年計畫 : (不管是換另一間學校繼續研究或生小孩)。 : 所以是否能在第一年研修「快結束而未返國」前, : 再去申請另一個機構的J1,或者在原機構請他們延長J1期限, : 又或者在當地找到工作?或設法弄個學生簽證? : 以上何者可行呢? :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7.49.161.66

12/18 20:51, , 1F
謝謝 但你轉的 我都看不太懂咧~~
12/18 20:51, 1F
文章代碼(AID): #17PrVPIw (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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