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師台大令碩博生簽切結 造假抄襲指導免責

看板PhD (博士班)作者 (逍遙山水憶秋年)時間4年前 (2020/08/11 03:56), 編輯推噓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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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台師大、台大令碩博生簽切結 造假抄襲指導師免責 2020-08-10 21:00 聯合報 / 記者章凱閎/台北即時報導 論文抄襲事件層出不窮,燒出高教長年陋習。根據本報調查,多所公私立大學,包括台師 大等頂尖大學,要求碩博士生在學位考試及口試前,簽署一份「切結書」,指論文若有違 反違反學術倫理行為時,學生要自行承擔一切後果,「與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無關」,外 界批評此舉形同卸責、學倫自律機制不良。 高雄市長候選人李眉蓁日前被指控碩士論文抄襲他人,隨後聲明放棄中山大學大陸所碩士 學位,引發外界熱議。據了解,我國多所大學為遏止論文歪風,博碩士畢業流程有「潛規 則」,要求簽署切結書。有不具名台師大音樂所校友受訪坦言,該校所有研究生都要簽完 才可畢業。 本報也掌握台師大公版「碩(博)士學位論文切結書」,內容載明「畢業論文、書面報告 、技術報告、專業實務報告,確實為本人所研究及撰寫,如有抄襲、違反著作權法或相關 實驗問卷假他人之手等違反學術誠信與倫理之行為時,願自行擔負所有的法律責任,以及 概括承受一切後果,與本人之指導教授及口試委員無關」。 且追查之下,除了台師大,還有不少大學系所也在官網公開切結書電子檔,內容大同小異 ,供學生下載、簽署完提交給系所或實驗室,例如高雄師範大學、勤益科大電子工程系、 暨南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以及台大機械系教授廖洺漢的實驗室等。 對此,台師大今天聲明,該校於105年5月教務會議通過「學位授予暨研究生學位考試辦法 」,博碩士生申請學位考試時,要備妥成績單、論文初稿、論文原創性報告以及「學位論 文考試申請切結書」,經系主任、所長同意後,才能參加學位考試。 台師大也強調,碩博士生口試前要切結書,為「參考他校作法」,但不願透露是哪一所學 校。 台大則表示,台大機械系教授廖洺漢實驗室要求博碩士生簽署的切結書,非學校提供,但 台大尊重各系所論文相關規定。暨南大學副校長、也是該校公行系教授的江大樹則表示, 據他了解,該校並未要求研究生簽署切結書才可畢業,但為何網路上有此份資料,需再了 解。 輔大社會系教授戴伯芬表示,博碩士生簽切結書的狀況時有所聞。她認為,大學有學位授 予的資格,既然向學生收取學費,也要負起考核義務,若只因一紙切結書就可完全卸責, 那根本就是在「賣學位」。 戴伯芬也說,擔任指導教授有不少好處,可領取指導費、也可減授學分,若不善盡把關職 責,「顯然是誤用教授的職權」。指導教授及口委是學位授予的法官,若學生論文發生學 倫爭議,也應負相對應的責任。 全國私校工會理事長尤榮輝則說,切結書的功能,主要是提醒學生潔身自愛、切勿以身試 法。若學生論文抄襲、造假,學校應依「教師法」提送教評會論處教師,但按慣例,國立 大學往往「師師相護」息事寧人,指導教授被課責案例少之又少。 https://udn.com/news/story/6885/477112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2.113.20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D/M.1597089384.A.903.html

08/11 07:12, 4年前 , 1F
台大羊咩咩事件後,我國普遍出現的檢討措施者何?
08/11 07:12, 1F

08/11 07:12, 4年前 , 2F
不是令研究生等下面的人應參加學術倫理課程嗎?
08/11 07:12, 2F

08/11 07:12, 4年前 , 3F
和這次的事件處理方式真是一脈相傳
08/11 07:12, 3F

08/11 07:13, 4年前 , 4F
教授治校,教授會推出甚麼管理政策? 邏輯上很明顯
08/11 07:13, 4F

08/11 07:13, 4年前 , 5F
各校實際做法也呼應這種邏輯不是?
08/11 07:13, 5F

08/11 09:33, 4年前 , 6F
教授真好當
08/11 09:33, 6F

08/11 16:26, 4年前 , 7F
正常來說,中山已經掰掰惹~
08/11 16:26, 7F

08/11 17:25, 4年前 , 8F
幫中山QQ
08/11 17:25, 8F

08/11 17:26, 4年前 , 9F
話說中山大學本身或其系所或教授有開出這種要求嗎?
08/11 17:26, 9F

08/11 20:42, 4年前 , 10F
XD
08/11 20:42, 10F

08/11 21:10, 4年前 , 11F
工人踩破6.57公尺屋頂摔死 雇主過失致死 <- 參考一下
08/11 21:10, 11F

08/11 21:11, 4年前 , 12F
更有意思的是其中一篇回文提到,我國乾脆有下列柱況
08/11 21:11, 12F

08/11 21:11, 4年前 , 13F
還要求工班進場必須簽生死狀 <- 確保雇主免責方面,看來
08/11 21:11, 13F

08/11 21:12, 4年前 , 14F
職業不分貴賤,我國一些教授親身為我們示範
08/11 21:12, 14F

08/11 21:12, 4年前 , 15F
發號施令的人推卸責任的手法驚人地相似
08/11 21:12, 15F

08/11 23:02, 4年前 , 16F
這就切割跟逃避責任而已啦
08/11 23:02, 16F
文章代碼(AID): #1VCQPea3 (Ph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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