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6萬論文「被送中」 台大高材生遭竄改「滅國」
【獨家/紅色審查1】16萬論文「被送中」 台大高材生遭竄改「滅國」
蘋果日報
4年前,臺大財金研究所的學生吳穎昌辛辛苦苦寫完論文,拿到碩士學位,學歷再上一層
樓。但沒想到,當初他的論文,在中國出現時卻變了樣。
他的論文題目為《我國股價操縱案之決定因素》,於2016年出版,但刊登在中國業者架設
的「台灣學術文獻數據庫」,題目卻變成《台灣股價操縱案之決定因素》,從論文標題到
摘要,所有的「我國」都變成「台灣」。
「為什麼會在一個我不知道的地方,刊出我的論文,然後還被改掉(文字),真是莫名其
妙。」吳穎昌說,從來就不知道自己的論文遭到更改,看到時很傻眼,也強調當初簽下論
文授權同意書時,並沒有簽下任何條文,同意讓別人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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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吳穎昌的論文在中國被改,其實只是「紅色審查」的冰山一角。
《蘋果新聞網》調查發現,「台灣學術文獻數據庫」是由中國的「中國教育圖書進出口有
限公司」(簡稱「中國教圖」)所架設,收錄從2004年以後,涵蓋臺大、清大、交大等台
灣頂尖學府在內的碩博士論文逾16萬篇,但只要是標題寫「我國」,轉到這個資料庫就都
被改為「台灣」。
《蘋果》從國家圖書館「台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挑選出政大法學院碩士在職專
班翁立華(《從聯電美光晉華案檢視我國相關刑事立法》)、清大科技法律研究生趙勻(
《跨國商業代孕:我國委託者與子女之法律上困境》)及成大法律研究生詹皇輝(《改善
我國刑事指認程序》)等3篇有「我國」字眼的論文,在該資料庫內搜尋,發現不管是標
題或摘要,它們都被換成「台灣」。
除了碩博士論文,資料庫中還有66萬篇期刊論文也無法倖免。例如,在部分論文中,「國
家奈米元件實驗室」被改為「台灣奈米元件實驗室」;「國家實驗研究院」成了「台灣實
驗研究院」,等於是我國學術機構的正式名稱,在網站直接遭到竄改。另外,一些論文的
標題,「國立」兩字也遭到刪除。
一名熟悉論文生態的業界人士表示:「我的學校名稱叫NTU(國立臺灣大學),是正式名
稱,那你把我改成TU(台灣大學),那我到底是什麼學校,這在國際上就亂掉了。」
而且,這個資料庫,除了刪掉任何可能彰顯台灣主權的字眼,還過濾中國的敏感詞彙。《
蘋果》記者在其中搜尋「天安門」,找不到任何文章,查詢「六四」更直接被斷網,審查
嚴格可見一斑。
《蘋果》檢視政大、清大等校,要求碩博士生填寫的論文授權文件,發現學生雖能勾選是
否同意將論文授權校外業者,但文件上都沒有任何條文,會詢問是否允許他人「修改」內
容;也就是說,學生們都未曾同意可讓別人修改其論文。
業界人士指出,以國際慣例而言,論文投稿到國外期刊後,期刊編輯若要加工或刪減內容
,不能說改就改,一定要發函給作者取得同意。
據《蘋果》調查,這個資料庫的經營者「中國教圖」,其母集團「中國教育出版傳媒集團
」是國有企業,直屬中國教育部,負責出版涵蓋各年齡層、各學科的教科書,而中共的專
制思想及國族觀念,也透過它們的出版品,洗入學生腦中。
該集團的董事長馮雲生,今年6月才剛當選「中國國際中文教育基金會」的副理事長,而
這個基金會,其實就負責全球各地「孔子學院」的運作。
孔子學院假學術文化交流之名,行中共大外宣、海外間諜活動之實,今年以來惡名昭彰,
陸續被全球多國政府抵制,美國國務卿龐皮歐更曾直言批評:孔子學院是中共「偽裝的教
育機構」,要求在今年底前關閉所有在美國的孔子學院。
《蘋果》調查,中國教圖資料庫裡的台灣論文,可能是由台灣的「華藝數位股份有限公司
」授權提供。該資料庫的網域名「airitilibrary.cn」,與華藝數位的網站「
airitilibrary華藝線上圖書館」相同,兩個網站的商標也一樣。
據《蘋果》了解,目前國內大學幾乎都與華藝合作,碩博士生寫完論文後,會簽署一份授
權同意書,將全文授權給華藝收錄於資料庫,供人瀏覽與下載。
《蘋果》獨家取得一份華藝與中國教圖簽訂的「獨家銷售代理合約」,允許中國教圖在對
岸販售其資料庫產品。另外,根據中國多間大學公布的採購公告,它們會編列預算購買「
華藝台灣學術文獻數據庫」,而採購的對象,就是該數據庫的獨家進口商「中國教圖」。
這份合約還寫道,若華藝產品有內容違反中國法律,應立即停止服務,只有做出「修正、
調整使之符合相關法律」之後,才能恢復服務;如果華藝違反中國法律而導致協議無法執
行,華藝須賠償對方300萬人民幣(約1300萬台幣)。
所謂的「中國法律」有哪些?中國國務院2001年頒布「出版管理條例」,對境內出版的報
紙、期刊、圖書及電子出版物做出規範,其中第25條明文規定,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危
害國家統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內容。
因此,該資料庫論文裡,因含有「我國」、「國家」,就被對岸改為「台灣」,以通過中
國教圖的主管機關,也就是「國家新聞出版署」的審查,才能公開上架。
成立於2000年的華藝數位公司,是台灣目前最大的學術論文資料庫業者,登記資本額為3
億元,董事長常效宇佔了大部份的持股,董事中還看到前財政部政次兼台銀董事長楊子江
、中華大學校長劉維琪等人。
華藝在自己的網站宣稱是「兩岸四地最大的華文文獻收錄資料庫」,其事業之龐大,同業
也直呼:「華藝根本獨佔台灣市場!」其線上圖書館,共收錄逾4400萬篇期刊文章,及臺
大等頂尖學府的400萬篇學位論文,以及中國期刊。
除了學術論文,華藝更收錄近1700家出版社、逾8萬本繁體中文電子書,是台灣規模最大
的中文電子書平台。
《蘋果》致電華藝求證,一名主管強調:「那是大陸那邊改的,那個網域不是華藝的,那
個網域是我們銷售到大陸的進出口公司,是中國大陸架設的(網站)。我不知道(論文)
會有什麼變化,有可能是打字打錯,但不是華藝改的。」
《蘋果》詢問,華藝是否將台灣論文,授權給中國教圖刊登?他回應,可能不是華藝提供
的,「我們公司在大陸也被人家盜版,我怎麼知道是誰?」隨後他更改口說自己不知情,
「no comment無可奉告,大陸有很多仿造我們公司,或大家名字是一樣的。」當記者想詢
問更多時,他就以開會為由掛斷電話。
司安博略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建霖表示,如果網站上的論文經過修改,且學生當初簽訂
的授權契約中,沒有包含授權「改作權」的話,資料庫業者不能進行任何方式的「改作」
,否則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第92條。
他也分析,修改論文可能違反《著作權法》第17條,也就是歪曲、竄改著作內容,導致損
害作者名譽。他舉例:「假設作者一開始想藉由這個,彰顯我們國家主權,他的想法會不
會因為你這樣(修改論文)行為,被抹滅掉。」若因為修改而導致作者名譽受損,則有可
能侵害其著作人格權。
《蘋果》詢問各大學,政大校方稱「將依合約處理」,臺大則回應,論文之智慧財產權仍
屬著作權人所有,「若有違法複製發行、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疑慮時,雙方應善
盡職責、依法共同採取積極措施,維護相關權益。」
教育部以書面回覆稱:「已安排與學校代表及學者專家,討論學校與其他商用論文資料庫
合作之授權書條款合理性,以維護學生權益。」
陸委會則表示,陸方擅自竄改我方學術論文,是其一貫將政治黑手伸入學術研究領域的拙
劣政治操作,掩耳盜鈴的鴕鳥心態和作法,只會引發台灣民眾尤其是青年學生的反感,也
將貽笑國際,「此舉顯為刻意矮化我國家主權地位,遂行其對台統戰目的……本會表達嚴
正抗議。」
陸委會也強調,兩岸已於民國99年簽訂「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協議」,國人可透
過此協議,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進行必要協助。(調查中心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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