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ICMJE 與不當掛名疑問

看板PhD (博士班)作者 (Don)時間2年前 (2023/09/13 22:37), 2年前編輯推噓9(9042)
留言51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ICMJE 對何人可掛名「作者」給出四個條件,必須都滿足: 1. 對研究計畫的構想或設計,或對蒐集、分析或詮釋研究資料有實質貢獻;以及 2. 草擬論文初稿,或對論文提供實質知識性上的重要修改;以及 3. 修改並定稿最終發表的論文;以及 4. 同意對整體論文負責,確保已適當地查驗與解決論文中任一部分在精確性或完整性方 面的相關問題。 ICMJE 也指出,符合部份要件的人,研究團隊應該給予機會提供更多貢獻,使其有機會滿 足四條件列入作者。 但 ICMJE 沒有提到,若有人符合部份要件,但要滿足其他被拒,這樣怎麼處理?能不能 算作者?現在很多期刊都要求按照 ICMJE 條件 請教是因為:小弟部門關鍵字搜尋引擎是小弟做的,且特別針對我司業務(醫療)搜尋場 景優化。小弟非工程師,做這沒收入,只有一個人業餘時間做,投入很多,且產出對所有 人的研究都有巨大直接幫助,小弟希望有收益,至少論文能列名,但也不希望假掛名騙期 刊。 小弟除了操作(自己寫的)搜尋引擎外,也幫忙搜尋優化,例如同時用業務、搜尋知識, 確保團隊下的查詢條件完整不漏 case,甚至透過問故事直接把 idea 轉換成正確撈資料 的操作。取得資料後幫忙檢查正確性,過程整理成列入及排除過程,提供文章使用。 不過有的團隊好像要列名可以(因為確實有貢獻且難以替代),但是某些部份(提供部份 文字等)他們認為自己比較專業或人情原因寧可自己來,想問這種情況下,小弟列名作者 ,照 ICMJE 條件算不算不當掛名?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4.199.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D/M.1694615867.A.9DF.html ※ 編輯: d8888 (1.174.199.83 臺灣), 09/13/2023 22:39:44

09/14 21:11, 2年前 , 1F
1.先找到有人主寫再跟那人直接談, 2.自己主寫
09/14 21:11, 1F

09/14 21:13, 2年前 , 2F
期刊沒有強制權可以調查該條件是否被滿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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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3:21, , 3F
剛剛看到Soft_Job有您後續的回文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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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3:22, , 4F
用了您開發的工具,就得邀您加入研究... 這個應該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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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研究人員 (甚至醫院醫師做研究)會接受的條件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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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3:24, , 6F
不然使用google scholar,研究人員也得邀請google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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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進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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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23:28, , 8F
(之前忘記看過哪個統計,更大部分會傾向買斷or付錢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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傾向加入一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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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是使用了某家廠商的機器/耗材,就得讓廠商加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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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不管如何,這跟您問的不當掛名不太有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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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您的第二個問題"但要滿足其他被拒,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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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摸摸鼻子認了 二投書檢舉該研究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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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淺見以為不太會成功,畢竟對於研究而言 "實質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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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能夠提供嗎? 如果能夠提供還需要爭取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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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如果能有實質貢獻,不如自己發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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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還有一個疑慮是您可能會因交易,而強制讓自己加入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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隊的嫌疑.(您提供工具,換取加入本身就進行研究中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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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給直接提供金錢.實驗資源或其他利益,換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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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團隊一樣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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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跟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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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質貢獻小弟一定能做。 例如,小弟專精放射科,至少可以幫忙檢視關鍵字條件是否合理,確保不會漏 case。撈 回來的資料可能有些邊角問題,如報告不確定,純屬猜測,小弟可逐筆過濾。小弟可優化 收案流程優化及資料品質。都實質修改 Material & Methods 了應該算貢獻吧?哪怕是貢 獻度只有 epsilon。 至於能不能軟體「綁」作者身分?法律方面絕對不違法,小弟的服務本就有權定價。倫理 方面,ICMJE 說過滿足部分作者條件的人,有權爭取做更多貢獻,小弟肝搜尋引擎做苦力 應該算 Substantial contributions to ... the acquisition, analysis, or interpretation of data for the work 吧?ICMJE 都說了:all individuals who meet the first criterion should have the opportunity to participate in the review, drafting, and final approval of the manuscript. 所以倫理方面,小弟自認是能站的住的 用搜尋引擎,就得讓小弟掛作者 X 用搜尋引擎,就得讓小弟幫忙,小弟憑貢獻掛作者 O 至於說 Google Scholar 沒這樣做,小弟認為「不做」和「無權做」是兩件事。就和 Google 搜尋引擎免費不代表無權收費是一樣的道理。小弟資產小弟有權定價,願者上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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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會比較建議原PO乾脆販售那套工具(不果是買斷or月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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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能避開這類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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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賣斷or訂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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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 反而難,要錢那何不用廠商的免費雲端平台就好?專業品質,功能還超過很多 當然廠商的平台所有權、智財不會給醫院就是 ※ 編輯: d8888 (59.127.72.143 臺灣), 09/20/2023 14:46:43 ※ 編輯: d8888 (59.127.72.143 臺灣), 09/20/2023 14:4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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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起來你的工作比較像是研發了某種通用的工具,沒有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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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研究團隊學術上的貢獻。這種可能會放在致謝但不當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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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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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如果你沒有相關的專業知識,研究團隊拒絕你"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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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文字" 的要求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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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問,不讓你掛名論文,不付你錢,當初你幹嘛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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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不讓你掛名論文,不給你錢,你為何不拒絕讓這些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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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錢那何不用廠商的免費雲端平台 <-那當初團隊找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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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免費平台做搜尋,就能取代你上面宣稱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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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看,你自己用你搜尋到的資料,能夠寫成論文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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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工方面的期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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裡面牽涉到一些彎彎繞繞就先保密了 :P 系統本身用到的技術 目前已投中一篇醫學資訊期刊了(IF=3.2 Q2),未來再接再厲 QQ。 感謝 S 大您提供建議。 ※ 編輯: d8888 (59.127.72.143 臺灣), 09/29/2023 13: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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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囉,自己用自己的專業投稿成功自己的論文,比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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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吵你的東西有沒學術價值強力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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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認為」虧待你的人,以後你知道怎麼相處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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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9 20:51, , 39F
你自己寫論文是第一作者,和別人吵半天你能拿第幾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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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20, , 40F
換個角度說吧 用你的軟體會被你要求加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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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改用其他軟體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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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20, , 42F
這就會變成醫師考量是否要使用你軟體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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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21, , 43F
不過好奇你的系統怎麼合法授權使用病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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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23, , 44F
印象中有相關法規需要建置索引,但搜尋引擎這點卻是有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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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21:24, , 45F
疑慮...
10/13 21:24, 45F

10/13 21:27, , 46F
然後另一點是為何不考慮走放射科相關研究呢? @@?
10/13 21:27, 46F

10/13 21:29, , 47F
這點應該比做搜尋引擎,然後被動要求加入研究團隊...
10/13 21:29, 47F

10/13 21:29, , 48F
更快一些吧. (醫師放射科主動vs寫搜尋引擎,拿ICMJE要求
10/13 21:29, 48F

10/13 21:29, , 49F
被動)
10/13 21:29, 49F

10/19 13:55, , 50F
小弟一開始建搜尋引擎就是為了協助自己未來放射科研究...
10/19 13:55, 50F

10/20 23:55, , 51F
不符合四要件就是放致謝
10/20 23:55, 51F
文章代碼(AID): #1b0SaxdV (PhD)
文章代碼(AID): #1b0SaxdV (P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