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博班入學後想放棄了
※ 引述《peter0816 (peter ya)》之銘言:
: 各位好,我目前在美國唸生物資訊博士班,這個9月剛入學,到現在也才過了一個學期,就
: 意識到自己對於指導教授的研究燃不起一絲興趣,老闆未來發展的方向更偏向生物包含了單
: 細胞測序或是eQTL的研究。
: 小弟我是公衛背景,碩士班在UCLA唸了一個生物統計,快畢業前找到了工作,也剛好有拿到
: 博士班的offer,當下自以為自己是人生勝利組(真的是好傻好天真)也在猶豫兩三個月後
: 放棄了我超級有興趣的業界工作,打算唸唸看博士班,畢竟跟老闆聊了不少次,感覺是個好
: 人,研究也很厲害,以為自己能夠學的起來。
: 但進來博士班後,漸漸的感受到不對勁,meeting、seminar聽不懂,甚至發現系上除了這個
: 老師更接近我過去所學一點,其他老師都是更分子生物導向的,這是我在入學前沒有料想到
: 的事情。嘗試跟老師做了一些project,無論是背景知識的差距又或者是同儕之間的壓力,
: 我發現自己對於這方向的研究完全沒有熱情,漸漸覺得自己不適合這裡,同時身心壓力以及
: 到新環境的不適應讓我需要去心理諮商,並且有嚴重的憂鬱傾向,日常生活無法正常運作,
: 自己開始很難照顧自己。
: 渾渾噩噩過了一個月後,我開始向外求助,現在好了一些,但還是覺得不甘心,非常懊悔當
: 時我對於博士班的選擇太過於大意,導致自己處在這麼嚴重的抑鬱以及懊悔中。
: 目前的我對於人生失去了目標,當初以為自己能夠勝任的事,發現自己完全不行後就不知道
: 自己還能做什麼,變得非常沒有自信。但我還是希望能夠留在美國發展,在我混沌的思緒中
: ,目前我有四種方向可以去嘗試,但都充滿了不確定性,希望能夠問問各位有什麼建議或是
: 想法。
: 1. 轉同校碩士班,畢業後再找一次工作並且申請OPT (需和program chair 溝通可行性)
: 2. 換指導教授,但就如我說的系上的其他老師實在是跟我的領域相差更遠,找過了統計或
: 生物統計的老師們,要不就是沒有錢,要不就是說要再申請一次。
以上選項其他網友有建議,不加入。
: 3. 找non capH1B 的工作,但基本上申請也需要花時間,也不一定有人要收,有聯絡以前到
: 統計中心,這週會聊一下,但我認為機率非常低。
以前的統計中心是指之前碩士畢業已經找到工作的那個?
之前碩士畢業找工作時,都沒有投過別的公司或者到別的公司面試過
? 固然你現在是學生簽證(F1),依法不能在美國境內工作,但是法律沒
有禁止你在美國找工作,所以之前在註文當中建議你「問」看看。
只要你現在的簽證有效,你就能合法待在美國。本人在美國,接洽在
美國的公司詢問有否適合你的職缺,比你因為簽證結束而回到臺灣之後
,再透過通訊方式聯絡在美國的公司找工作要簡單,要拿到面試機會也
比較大,畢竟你還在美國。
上述那種在美國找工作的行為,因為並非在美國工作,所以還是合法
的。
你很想留在美國的話,請自己把握機會。
至於版上有些人一定要說這樣做是非法還是怎樣的,既然你是學校註
冊的外籍學生,本就有權去貴校的外籍學生辦公室尋求諮商。一家正規
大學的外籍生辦公室的常態職責之一就是為本校外籍生解答簽證相關問
題。因此大學會聘用並訓練員工執行此類業務。去問該辦公室的員工,
一則他們處理簽證類問題的經驗肯定比網路上僅憑個人經驗在回答的人
要豐富,再則學校必須為員工服務而負責,所以會給這些員工相關訓練
,而比版上純憑個人經驗在回答的人多了專業知識。所以請洽詢貴校外
籍生辦公室。
: 4. 休學,把自己的身心狀態回覆,但未來要回美國發展就會變得十分困難。
為啥這樣以後回美國發展就會十分困難?
: 以上文字非常混亂,先至上歉意,這一個月來真的很無助也很抑鬱,希望大家能夠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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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10.25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hD/M.1702050133.A.245.html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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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上哪個神人敢用自己性命擔保,先前公司必然已經找到人選,
或者沒找到人選也一定不要他?
自己都知道寫「可能」而已,結果他人建議原發問人「不妨去問問看」而已,
上面這位老兄就從原發問人的文當中激動到追到這邊一定要強調自己的主張才
是唯一真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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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還是老毛病。上面那位仁兄又不是要給面試機會的人,沒有證據就在這邊
武斷說「面試都懶得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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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本人的建議有很清楚的針對性,請原發問人去問學校的外籍生辦公室:
請問,還持有有效學生簽證的外籍生,可否合法地在美國找工作。
怎麼著? 這個問題版上有美國留學經驗的人,能夠回答得比外籍生辦公室員工更
有「權威性」? 以上面這位仁兄自己而言,自己當初發言都只說根據自己的經驗
如何云云,而且還單憑那個個人經驗強烈反對本文建議原發問人去「問」先前公
司那邊有否工作機會。而且反對意見中還寫說本人「讓原發問人去問問看」的這個
建議不對。結果呢? 從之前的推註文到在本文中的噓文,這位仁兄除了主觀認為去
問沒有用之外,可曾提出任何論證指明本人的建議「不對」? 哪裏不對? 違法?
違反哪條法? 唯一違反的就是,和這位仁兄主觀意見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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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這些更是顯得這位仁兄惱羞成怒亂扯蛋。
學界和業界工作簽證有差別,又怎樣? 所以「不應該去問原公司或別的公司有否工作
機會」? 這種邏輯思路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不客氣反問這位老兄,倘若原發問人真的去問到有公司願意幫他辦工作簽證,但
是因為準備工作需要的時間等因素,原發問人必須先回臺灣等辦簽證結果,上面這
位老兄是否也要因為這一來違背了自己的認知或者美學或者反正就是不爽,也要繼
續大罵說這樣就是「不對」?
※ 編輯: saltlake (114.24.74.15 臺灣), 12/09/2023 08:48:19
最後補充, lenux 你有種就自己貼文來反駁,不要龜縮在別人的文章裡面
噓文鬼扯你的主觀意見。怎麼著? 龜縮在反對你意見的人文章裡面噓文很爽,
自己沒種貼文給反對你意見的人公平地用你對待他人的方式對待你?
※ 編輯: saltlake (114.24.74.15 臺灣), 12/09/2023 08:54:24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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