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藥局擅換台廠藥 害患者過敏

看板PublicHealth (公共衛生)作者 (Keep The Faith)時間9年前 (2015/09/03 08: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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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50903/36757085/ 2015年09月03日 魚目混珠 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近日接獲多起民眾投訴, 指拿醫師開立的原廠藥處方箋到藥局拿藥, 卻在未被告知的情況下被換成台廠學名藥,但藥袋卻仍標示原廠藥名。 食藥署指,藥袋記載不實已違法,最重可罰款一萬元,已發函各衛生局加強督導。 若要換藥須先告知 醫改會研究員李芸婷昨說,近期接獲多起藥師調劑換藥的投訴, 其中一名患者拿醫師開立的處方箋到藥局拿藥,服藥後出現疑似過敏副作用, 懷疑藥有問題,比對後竟揪出藥師將其中一款原廠化痰藥,換成台廠學名藥, 但藥袋卻仍標示原廠藥名,氣得向該會投訴。 李芸婷說,學名藥與原廠藥的主成分雖相同,但賦形劑不盡相同, 該名患者可能對學名藥的賦形劑過敏,由於收到多起投訴, 日前已向食藥署反映。 食藥署科長張馨文指,藥師調劑的藥品名稱須正確標示在藥袋上, 否則依《藥師法》可罰款兩千到一萬元; 不過醫師處方箋如未註明藥品「不可替換」, 藥師調劑可改用同成分的替代藥,但最好先告知患者,但若註明不可替換, 藥師仍擅自換藥,可罰兩千到一萬元。 記者蔡明樺 -- Q 臺灣人的需求金字塔 ◢◣ 安全、無毒的食物 S ◢██◣ 有錢結婚生養小孩 W ◢████◣ 買得起的房子 E ◢██████◣ 被老闆當人看 E ◢████████◣ 下班還來得及和親友吃晚餐 T ▄▄▄▄▄▄▄▄▄▄▄ 租得起房子 找得到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4.89.19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Health/M.1441240718.A.4CB.html
文章代碼(AID): #1LvvQEJB (Public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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