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文] 新進公務員非知道不可的事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howen)時間18年前 (2006/08/17 23:40), 編輯推噓12(1314)
留言18則, 1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職章千萬不可亂蓋... 這是受訓時老師一再強調的事 就以最近民航局弊案--虛設冷氣詐領補助款事件為例 檢察官之所以起訴局長而非當時的承辦下屬 就是因為承辦人心知長官的交待命令作法有問題,違法 有一天可能會爆出來 但又不能違背長官命令 於是在公文上,自己擬:認為此種作法不合補助原意,不妥... 再蓋上職章,並把公文存檔備查 到了今天事情爆了出來時,自己就不會有事.. 所以如果你的工作上有扯到錢的事 千萬把公文看清楚 別長官叫你蓋章就蓋 叫你怎麼作就怎麼作 哪天出了事 他可能翻臉不認帳,說是你的主意,自作主張,他也不知情.. 檢察官一看公文是你的章,那你一定跑不掉..一場官司 或是吃牢飯.. so..總之 防人之心不可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1.57.145

08/18 07:33, , 1F
推 還是基層公務員最辛苦~~~
08/18 07:33, 1F

08/18 10:50, , 2F
還有職章不要亂丟在桌上,免得被別人賣了
08/18 10:50, 2F

08/18 17:11, , 3F
職章要隨身攜帶˙啊 :P
08/18 17:11, 3F

08/18 18:36, , 4F
請問文內提的"自擬後在蓋上職章"是指給長官蓋的職章對吧?!
08/18 18:36, 4F

08/18 21:59, , 5F
re: no, 是指自己的職章
08/18 21:59, 5F

08/19 00:44, , 6F
自擬簽見僅蓋自己職章,未經上級核閱,如何生效?請 查照.
08/19 00:44, 6F

08/19 09:01, , 7F
而且離職前交回職章前 記得用刀片割一條線 免得被盜用
08/19 09:01, 7F

08/19 13:02, , 8F
自己蓋完章再給上級級 核章
08/19 13:02, 8F

08/19 21:00, , 9F
推taip大 所說 沒上級核閱 這篇文沒效力的
08/19 21:00, 9F

08/19 21:01, , 10F
若是上級核閱 課長 行政首長等 都脫不了關係吧
08/19 21:01, 10F

08/19 21:04, , 11F
長官翻臉不認帳 應該說你不可能無罪~~
08/19 21:04, 11F

08/20 02:15, , 12F
我同學都這樣寫: 奉 鈞長x月x日口頭指示... XD
08/20 02:15, 12F

08/20 10:54, , 13F
職章這種吃飯的工具都長的一樣 外面刻一顆120元
08/20 10:54, 13F

08/20 15:50, , 14F
請問trustme,這樣寫會不會得罪長官啊?
08/20 15:50, 14F

08/20 23:15, , 15F
有時候長官批的是"可"或是"知悉"差的也很多...
08/20 23:15, 15F

08/21 09:42, , 16F
推==>奉 鈞長x月x日口頭指示
08/21 09:42, 16F

08/23 23:22, , 17F
反正我同學是死豬不怕開水燙, 而且他們單位難搞的案子和議
08/23 23:22, 17F

08/23 23:23, , 18F
員都是他負責搞定, 所以他長官也不太敢拿他怎樣
08/23 23:23, 18F
文章代碼(AID): #14v8tGq6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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