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再任公務員休假如何計算,何時才能休?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倒數76天....)時間15年前 (2009/06/07 03:13),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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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aabrina (黑夜女郎)》之銘言: : 已經有以下年資: : 1.義務役年資:1年7月25天 1y8m : 2.初任公務員年資:1年1月25天 1y2m : 如果今年(98)5月11日以非現職公務員身分再任一般行政機關公務人員,那休假該如計算? : 何時才能開始請年休假,有幾天? : 謝謝各位的回答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http://www.mocs.gov.tw/law/main_law_list_a.aspx?ln_id=nam0410070131 第 七 條   公務人員至年終連續服務滿一年者,第二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七日 ;服務滿三年者,第四年起,每年應給休假十四日;滿六年者,第 七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二十一日;滿九年者,第十年起,每年應給 休假二十八日;滿十四年者,第十五年起,每年應給休假三十日。    初任人員於二月以後到職者,得按當月至年終之在職月數比例於次 年一月起核給休假;其計算方式依第三條第二項規定。第三年一月 起,依前項規定給假。 98: 0天 99: 7*8/12=4.67-->5天 100: (1y8m+1y2m+8m+1y)=4y6m-->14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11.184.95

12/09 22:31, , 1F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2/09 22:31, 1F
文章代碼(AID): #1AAh-_AU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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