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政府機關財產借用或買賣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dc)時間15年前 (2009/09/11 23:05), 編輯推噓1(101)
留言2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小弟最近被一筆財產的問題困擾 墾請大家幫忙 事情經過如下: 單位主管在前幾天帶了一個其他單位的人來跟商借我所保管的財產(平常沒在用但未過報 廢年限) ,當天那些財產就被載走了(體積不算小,價值數十萬),過沒多久財產管理人員說這樣違 反財產 管理規則,單位間的借用必須訂借用契約與公文才可以外借其他單位,而且最近正在做財 產盤點 ,希望能將財產點清楚再做借用。以下是財產管理人員的給我的建議: 1.請對方將財產運回,點清楚後再請對方來文並等雙方訂定契約後再借取這批財產 (可是這批財產搬運不易,對方不一定肯幫忙,而且對主管很難交代) 2.這批財產去了應該就不會回來,可以移撥或經由買賣程序交給對方保管,請問具 體上有什麼作法呢? 3.對方搬走的財產其中一部份早已經報廢,只是沒清理掉,可是如果要借他們這些 報廢的財產並沒有編號,請問該如何處置? 財產管理人員跟我說東西是我在保管,也是我借出去的,希望我能處理這件事,可 是財產管理方面我不是很了解,請問這樣的情況小弟該怎麼處理比較好??拜託大家 給我一些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2.103.75

09/11 23:26, , 1F
有財產編號的東西 最好請對方出據借據 上簽
09/11 23:26, 1F

12/09 18:47, , 2F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2/09 18:47, 2F
文章代碼(AID): #1AgcSaYf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AgcSaYf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