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服兵役請假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幸福是什麼)時間15年前 (2009/09/15 09:17),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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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eilguy (guy)》之銘言: : 因身題因素申請變更服役體位,現在只須服12天補充兵, : 下禮拜一(4/30)就要入營了, : 今天才拿補充兵徵集令要辦理請假手續, : 機關人事要我辦理留職停薪,可是這樣會讓我服務年資中斷,影響明年休假年資, : 且今年的年休假也要在這禮拜休完,不然復職後就沒了, : 因為只有12天想說請事、病假去服役,請版上各位前輩指點一下迷津 : 有問過內政部役政署、人事行政局,回答的內容皆是依機關人事辦理, : 機關人事也建議我可否請國防部開據證明,才能請公假, : 因為補充兵徵集與兵役召集不同,不具公務人員請教規則之公假條件, : 所以現在還是很困惱,除了留職停薪外,還有別的方法嗎??? 再次補充說明 有關公務人員徵服補充兵役者,究應核予「留職停薪」、「公假」或其他方式等疑義一案 ,業經銓敘部釋示如說明,請 查照。 一、 依銓敘部98年9月3日部銓四字第0983098425號書函辦理。 二、 查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應徵服兵役者,各機關應予辦 理留職停薪。復查兵役法第2 條規定:「本法所稱兵役,為軍官役、士官役、士兵役、替 代役。」第15條第1項規定:「士兵役分為常備兵役、補充兵役。」第34條第1項規定:「 ..適於服補充兵役者,其徵集程序,除不入營外與現役同。」準此,公務人員服補充兵役 為依法應徵服兵役。 三、 有關公務人員徵服補充兵役者,究應核予「留職停薪」、「公假」或其他方式一節,查類 此案情,前經銓敘部96年10月30日以部銓四字第0962851289號書函復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以下簡稱人事局)略以,現職公務人員應徵服兵役,如單獨放寬服補充兵役者得以公假登 記,對服其他役種之公務人員將造成不公,為期所有依法服兵役公務人員權利義務之一致 及公平,不宜同意服補充兵役之公務人員核給公假,且可避免民間企業員工服補充兵役者 ,援引比照之困擾。又為期審慎,銓敘部前於同年月19日邀請人事局、內政部及國防部開 會研議本案,並獲致決議:「公務人員服補充兵役期間仍以留職停薪方式辦理。」是以,本案仍請依上開決議辦理。 四、 至有關徵服補充兵役之人員得否比照服義務役方式,請渠辦理留職停薪,並於回職復薪後 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一節,茲以補充兵役人員年資得否據以補繳退 撫基金,採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實係取決於該年資有服現役及折抵役期之事實,且必 須經由國防部或其他權責機關認定得予採計後,始得辦理退撫基金費用補繳以採計為公務 人員退休年資;如是類人員經由國防部或其他權責機關認定無服現役及折抵役期之事實, 即便同意是類人員服補充兵役之期間得以比照服義務役方式辦理留職停薪,其回職復薪後 ,仍無法比照服義務役年資,據以辦理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併計公務人員退休年資,併予 敘明。   (臺北縣政府98.09.08北府人二字第0980744356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127.18

12/09 18:41, , 1F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2/09 18:41, 1F
文章代碼(AID): #1Ahkj19Q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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