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立委促訂查稅防報復條款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no holidays)時間15年前 (2009/10/23 23:59),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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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udn.com/2009/10/22/NEWS/FINANCE/FIN2/5207740.shtml 立委促訂查稅防報復條款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9.10.22 04:21 am 防止稅務員濫行查稅權,財政部長李述德同意,將對濫權查稅的稅務員訂定懲處規範,且 為避免因此引發稅務員對同一納稅人反覆查稅,立委要求制訂「防報復條款」,未來民眾 有權要求特定稅務員迴避查稅。 舉例來說,A查稅人員調查B納稅人所得稅漏稅案,並要求B補稅,但經B提請行政救濟獲判 勝訴,免補稅亦免罰後,A查稅人員即須為此負起不當查稅責任,接受內部懲處,且A不得 再就其他案件對B查稅。 李述德認為,限制同一查稅人員對同一納稅人反覆查稅的精神,他個人可以支持並接受, 但此舉將限制稅捐機關的行政裁量權,要求交由稅捐機關視個案處理,未獲立委接受,李 述德同意將儘快訂定相關規範辦法。 立委賴士葆昨(21)日在財委會審查五區國稅局99年預算時,提出主決議並獲通過,針對 國稅局查稅人員如有案件遭民眾提出行政救濟,並獲判變更或撤銷者,應訂定考績的相關 懲處辦法,且該案納稅人可申請該案承辦查稅人迴避再就其他案件對其查稅。 賴士葆與盧秀燕指出,近來接獲民眾陳情,表達部分查稅承辦人員,對被查稅的民眾態度 惡劣,且有濫權之嫌,造成民眾諸多困擾。 賴士葆說,稅捐機關查稅是天職,但稅務員濫權查稅就不可取,特別是稅捐機關訂有績效 獎金,查稅成為競賽,稅務員查稅不管對不對,都「沒有後顧之憂」,即使納稅人飽受稅 務員查稅痛苦,最後經由行政救濟取得正義,查稅的稅務人員絲毫無損,不必負擔不當查 稅導致納稅人身心受創的責任。 因此,賴士葆認為有必要約束稅務員濫行查稅權,要求財政部訂定統一規範,須要對查稅 過頭最後卻讓國庫敗訴的稅務員,接受處分。 這... 以後就別查稅了 嘿嘿 還有呀 那些競賽也是上面訂的 要就要怪........天吧... -- u大會有什麼看法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30.29 ※ 編輯: ryuke 來自: 59.104.30.29 (10/24 00:02)

10/24 11:56, , 1F
八百年前就沒有查稅獎金了哪裡來的績效獎金
10/24 11:56, 1F

10/24 11:57, , 2F
頂多只是考績獎金這種半個月跟一個月的差別
10/24 11:57, 2F

10/24 11:58, , 3F
不值得被拿來開刀吧
10/24 11:58, 3F

10/24 12:29, , 4F
檢舉人是否該連坐?
10/24 12:29, 4F

10/24 20:12, , 5F
濫權之嫌?!乾脆只設櫃台服務,不要審查了~
10/24 20:12, 5F

10/25 09:25, , 6F
綁約到期,大家一起來大批出走吧~
10/25 09:25, 6F

12/09 16:21, , 7F
參考一下!謝謝! http://www.94istudy.com
12/09 16:21, 7F
文章代碼(AID): #1AuTBbfl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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