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改革別人 入人於罪的3%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tt)時間16年前 (2010/03/26 20:06), 編輯推噓2(2010)
留言12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對於最進吵的不可開交的3%小弟我有兩個感想 首先 我記得大學有位歷史老師說 當上面的人大喊改革的時候 其實他改革的對象覺對不會是自己 果然 讀過歷史的真是一針見血 剛剛看到經過統計 十幾年來簡任高官 被打丙等的竟然只有4% 而基層的委任簡任幾乎佔了全部 好樣的 另外 3%說白的一點 就好比 法院每年一定要找3%的人來判死刑喔 喔 因為犯罪率太高了(公務體系效率太差了) 所以呢 為了降低犯罪率(為了提高行政效率) 所以一定要把3%的人抓來槍斃(一定要每年給3%公務員難堪) 問題是就算在一般企業裡面 也並沒有要開除固定比例這個狀況(除非是財務有困難的企業) 正常的企業 都是授權主管針對現實狀況來做判斷(所以馬政府恐怕是快垮台了才搞固定比 例制) 就算你要學民間企業好了 那麼最應該學習的應該是 改善公務員僵化的升遷制度以及考績制度 搞3% 只不過更加讓我們明白馬政府民調為何一直趴在地上的原因罷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91.110

03/26 20:18, , 1F
KMT現在冏了 不管惡法過不過兩邊都得罪了
03/26 20:18, 1F

03/26 20:22, , 2F
哈哈~2邊都得罪~哇哈哈~DPP笑開懷
03/26 20:22, 2F

03/26 20:22, , 3F
怎麼有這麼笨的政府阿~~哈哈哈
03/26 20:22, 3F

03/26 20:42, , 4F
還有啊 提改革的 下場都不好...
03/26 20:42, 4F

03/26 20:43, , 5F
原因都是自以為是硬幹...
03/26 20:43, 5F

03/26 21:42, , 6F
關X:其實我是民進黨的臥底
03/26 21:42, 6F

03/26 22:07, , 7F
被開除頂多再找一下家賞識自己的公司就好
03/26 22:07, 7F

03/26 22:08, , 8F
有專長還怕找不到工作嗎?
03/26 22:08, 8F

03/26 22:08, , 9F
公務員被開除能再找下一家公家機關賞識嗎?
03/26 22:08, 9F

03/27 14:33, , 10F
其實看試辦就知道了,我們的質疑根本就是事
03/27 14:33, 10F

03/27 14:34, , 11F
實,所以她們宣傳時只敢說「有做過試辦」
03/27 14:34, 11F

03/27 14:34, , 12F
沒人敢說試辦結果是啥
03/27 14:34, 12F
文章代碼(AID): #1BhACry4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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