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教在實務訓練期間請產假問題?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I LIKE U)時間15年前 (2010/12/27 21:37),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請教一下前輩~~ 我是10/19報到的新進公務人員 可能會在一月底請產假 所以想請教一下關於請假的問題 "受訓人員在實務訓練期間之請假,比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辦理。分配在公 營事業機構實施實務訓練者,從其規定。 事假、病假(含延長病假)、婚假、喪假、娩假、流產假及休假日數應按 實務訓練月數占全年比例計算,比例計算後未滿半日者以半日計,超過半 日未滿一日者,以一日計。超過之日數仍應相對延長其實務訓練期間。在 訓練期間,原核准延長病假經銷假繼續訓練者,應相對延長其實務訓練期 間。" 所以在實務訓練中(10/19~2/18), 我可以請事假 5*4/12=1.67 =2天 病假 28*4/12=9.3 =9.5天 產前假 8*4/12=2.67=3天 產假 42*4/12 =14天 如果在(10/19~2/18)中我請14天產假,我是不是可以在2/18就實務期滿, 然後再放完剩下的28天產假??? "前項假期結束日逾原定實務訓練期滿日者,應自受訓人員銷假日起,就原 定實務訓練期間內請假超過之日數,相對延長其實務訓練期間。" 上述的意思是說如果我請完產假42天回來上班時間超過2/18, 超過實務訓練期中14天的天數(比如說多請了5天) 那我回來上班以後要在多上5天才算實務期滿? 還是說我實務期滿的期間就是2/18往後延5天? 再麻煩好心的前輩指點我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213.123
文章代碼(AID): #1D69Qbjr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D69Qbjr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