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人民對政府行文(簽證)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Indigo)時間10年前 (2016/06/15 23:54), 編輯推噓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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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目前在加拿大,家母要依親申請居留證,以前曾經有發過,但是過期了,現在重新申 請,要求填以前的簽證字號,但是都將近三十年過去了,以前的護照早就不見。現在多倫 多代表處要家母具文,以資憑證,但是沒寫過公文,找了一本參考書出來參考,請問下面 這寫法對不對?   呈為呈請事,具呈人加拿大國民OOO前於O月O日於外交部網站填具表格申請   簽證,惟上次發給簽證之字號一項,已二十年前,因該護照已經遺失,無從報備,   只得留空,理合呈乞   批示衹遵為禱。右呈  駐多倫多經濟文化辦事處                   中華民國O年O月O日具呈人OOO謹呈 請公文達人幫幫忙喔,不需要太詳細 [如果本文不符合版規請通知自刪] 以前在他版發過不過只有一個人回答@@ -- ▓往高雄的觀光號特快車快要開了,請還沒有上車的旅客至第一月台上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8.51.241.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66006081.A.8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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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對政府不一定要用「公文格式」用紙寫一張「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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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或「切結書」(文內寫"具文"沒講是說明還是切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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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給當事人(應該是令堂)或你打字(寫)內容 令堂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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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白話一點就好 也不要有"批示祇尊為禱。右呈"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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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早公文應用語 自已把地位寫成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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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本人OOO申請依親居留證需填寫申請表格,惟申請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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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給簽證欄位因歷時二十年餘已遺失相關護照、證件可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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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填具,今出具說明書(切結書)俾供貴代表處憑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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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其實也沒有講清楚,只有說要書面表達,大概是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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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沒放水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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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2:21, , 11F
有案可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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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7:27, , 12F
切結效果重於說明 該欄位不填有書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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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7:27, , 13F
我會傾向用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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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一樓,其實可以想一下自己收到這樣寫的公文會不會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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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6 09:55, , 15F
民眾寫給政府單位的用口語寫就好了 不用想太多啦
06/16 09:55, 15F

06/16 12:29, , 16F
遇過字不會寫寫注音的勒XD
06/16 12:29, 16F
文章代碼(AID): #1NONf1YN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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