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版務-版規漏洞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柯比布萊恩特)時間6天前 (2026/05/07 09:36), 4天前編輯推噓38(38054)
留言92則, 18人參與, 4天前最新討論串1/1
近來關於網軍之爭鬧得沸沸揚揚 雖然杜絕網軍任意帶風向已有相關規定 但仍有漏洞存在 舉例來說 → squallliu : #1fyzPFl- (PublicServan) 05/01 21:13 → squallliu : 依板規四-(四)-3在回、推文時有造謠、離題或帶風向 05/01 21:13 → squallliu : 推 charles0939 : 都五月了 05/01 07:16 05/01 21:13 → squallliu : → charles0939 : 他們不審不過 05/01 07:16 05/01 21:14 → squallliu : → charles0939 : 你奈他們何? 05/01 21:14 該文非新聞分類,不適用板規四-(四)-3 依照charles0939的推文 口氣 很明顯就是在散播非事實的訊息 其實已經是造謠了 但由於版規不夠完善 導致無法針對此行為作出懲處 我相信charles0939及其分身大軍絕對不是網軍 只是出於個人意識的討論者 但是日後若有其他網軍因為charles0939利用討論造謠無法處理的漏洞帶風向 相信不是本版樂見的 也想請諸多對法律熟悉的版友們集思廣益 一起修改版規 讓版主能夠好好做事 另有一點也值得大家討論 (三)引戰條款:文章不以推噓文為依據,引 起眾怒之謂,由板主主觀判斷,違者退文並 禁言 120日。無文可退者,改禁言日數加 倍。再犯本條者,前次禁言日數加倍。 這點賦予版主絕對權力判斷一個id是否引戰 但又加一個不以推噓文判定,但charles0939諸多推文許多板友都覺得引戰 照理來說應該算是引起【眾怒】 只有板主堅持覺得沒有 請問這個引戰的認定是否也該修改的更全面? 大家覺得版規應該要怎麼修改才能防止網軍在非新聞體裁下造謠引戰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125.213.9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78117773.A.E9F.html ※ 編輯: abcde78555 (120.125.213.96 臺灣), 05/07/2026 09:42:07

05/07 09:56, 6天前 , 1F
不用修,板主滾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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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01, 6天前 , 2F
我覺得這個目前變成有點像是板主自行認定了…即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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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覺得是引戰但他認為沒有那就是沒有…很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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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01, 6天前 , 4F
覺得是利用分身帶風向但他認為沒有那就是沒有(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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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12, 6天前 , 5F
板規跟那則判定的意思就是可以在非新聞的文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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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17, 6天前 , 6F
用超過3個分帳號帶風向來判斷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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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27, 6天前 , 7F
或是2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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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還能說是個人意見 複數不就是來亂的 要麻你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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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28, 6天前 , 9F
個帳號舌戰群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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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yOhdzY (PublicServan) 轉這篇社論算不算引戰呢? ※ 編輯: abcde78555 (42.72.219.211 臺灣), 05/07/2026 10:43:22

05/07 10:48, 6天前 , 10F
就算是造謠也是言論自由,何畢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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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49, 6天前 , 11F
很多時候只是彼此間想法與多數人不同而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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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51, 6天前 , 12F
c兄表示他的見解,為何認為他是網軍或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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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52, 6天前 , 13F
造謠是言論自由不對吧…那政府之前說假新聞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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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53, 6天前 , 14F
朕不給的你不能要 批踢踢申訴機制名存實亡 懂的就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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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53, 6天前 , 15F
以我來看這例子是正常言論沒有帶風向或引戰,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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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53, 6天前 , 16F
太極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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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54, 6天前 , 17F
上次板主的說明就是分身要同時使用他才認定…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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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54, 6天前 , 18F
通常不會有人真的笨到把複數帳號這樣使用(不想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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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55, 6天前 , 19F
有人開分身護航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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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57, 6天前 , 20F
以19樓為例,有引戰的意途,但就也只是正常人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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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57, 6天前 , 21F
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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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說你是網軍算不算言論自由?要大鳴大放我也沒有意見,全部出桶 版規通通廢掉留一條禁止離題如何? 重點不是尺度鬆緊是尺度雙標 懂?

05/07 10:59, 6天前 , 22F
你要請板主處理嗎?就算是眾怒的言論,我也不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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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0:59, 6天前 , 23F
可以限制小眾表達自己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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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可以造謠囉 那前說char是網軍的言論是不是該被保障? ※ 編輯: abcde78555 (42.72.219.211 臺灣), 05/07/2026 11:01:25 ※ 編輯: abcde78555 (42.72.219.211 臺灣), 05/07/2026 11:02:29

05/07 11:04, 6天前 , 24F
個人覺得言論自由不是這樣用的…要公平那就是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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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04, 6天前 , 25F
大家通通都可以隨意說對方是網軍然後都不桶啊…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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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04, 6天前 , 26F
現在是有明顯判定的落差才會讓人覺得不對勁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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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06, 6天前 , 27F
我覺得轉#1fyOhdzY這篇社論不算引戰 大家都有權利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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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06, 6天前 , 28F
表觀點 那會不會被噴爆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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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07, 6天前 , 29F
網軍是對人的描述,本來就是很明顯的人身攻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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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11, 6天前 , 30F
我覺得如果有人很認真去查不同帳號是不是同ip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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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11, 6天前 , 31F
分身在帶風向 那噴他是網軍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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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11, 6天前 , 32F
你有什麼證據證明對方有對價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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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12, 6天前 , 33F
你要說人家是網軍 那你要先查一下再噴 不能因爲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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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12, 6天前 , 34F
不一直接扣網軍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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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13, 6天前 , 35F
你要就同個帳號講 換帳號是要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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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1:36, 6天前 , 36F
退一步不要說網軍,那合理推斷對方換分身是想帶風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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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2 則推文
還有 6 段內文
05/07 12:41, 6天前 , 59F
再從中釣魚送人進桶這個就沒算~引起戰爭標準頗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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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2:55, 6天前 , 60F
49樓的建議我有想過,只是擔心新聞禁推禁回會讓本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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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2:55, 6天前 , 61F
人氣流失,所以考慮再三還是決定先不那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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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2:57, 6天前 , 62F
其實鎖文我反而省事,我就不用在那邊抓違規了,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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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2:57, 6天前 , 63F
我手機就能操作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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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bcde78555 (42.72.219.211 臺灣), 05/07/2026 13:18:16 所以按照eno這套自由心證管版才會搞到前陣子烏煙瘴氣啊,不然幹嘛發文討論,我在舉個 例子,char 轉一篇社論暗示公務員領太多不算引戰,某篇講勞工年金的語氣和平結果eno擅 自認定引戰鎖文,你用不合本版主題刪文水桶就算了,結果水桶原因是引戰?這不就說明en o的主觀認定完全靠不住 ※ 編輯: abcde78555 (42.72.219.211 臺灣), 05/07/2026 13:26:19

05/07 13:28, 6天前 , 64F
他內文心得也在引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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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3:29, 6天前 , 65F
查理就貼新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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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3:43, 6天前 , 66F
你要不要認真看看置底公告他引戰是哪個部分引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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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3:43, 6天前 , 67F
二個違規是二個處分,我可沒說他貼勞工新聞是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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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3:43, 6天前 , 68F
你這樣造謠真的不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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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3:44, 6天前 , 69F
他是心得引戰,不是貼新聞引戰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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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3:53, 6天前 , 70F
他如果不講那句「你們公務員是國家的奴隸」,我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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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3:53, 6天前 , 71F
刪文而已,你真的沒搞清楚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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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是討論 造謠無所謂是吧

05/07 14:17, 6天前 , 72F
這個版的版規我覺得蠻奇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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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4:20, 6天前 , 73F
板規=板主心證
05/07 14:20, 73F
轉一篇連新聞都不是的韓國公務員社論叫正常討論不引戰的啦 ※ 編輯: abcde78555 (42.72.2.4 臺灣), 05/07/2026 15:15:20

05/07 15:37, 6天前 , 74F
我覺得要換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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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5:39, 6天前 , 75F
板主大人似乎不喜歡罵政府的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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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把訴求說清楚 現在某分身大軍利用新聞下造謠不處理的漏洞轉貼社論來帶風向 如果不處理未來就是任由分身大軍們散播不實資訊 所以版規修正成任何體裁都不許允造謠比較貼近版務與版友需求 請eno說明堅持不處理非新聞文章造謠的理由 如果是板規不完善你可以改 你不想改 就說清楚吧 ※ 編輯: abcde78555 (36.225.144.167 臺灣), 05/07/2026 16:11:26

05/07 16:25, 6天前 , 76F
你要不要看板規四(五)禁止無效化條款再說不能罵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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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6:25, 6天前 , 7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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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6:36, 6天前 , 78F
每次只要有待遇的新聞,就有置底那些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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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7:44, 6天前 , 79F
個人在網軍這塊跟板主管版理念嚴重分歧(因此被桶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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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7:44, 6天前 , 80F
),但依舊認為他不失一位好板主,覺得版規可以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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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17:44, 6天前 , 81F
思考怎樣更完善,但換板主就不贊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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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22, 5天前 , 82F
我是自由主義,板主只要做好刪除無關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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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23, 5天前 , 83F
文章內容合不合理、是否引戰,都不需要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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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 23:24, 5天前 , 84F
造不造謠,這些並非板主可以心證之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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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00:19, 5天前 , 85F
說到底就是輪到自己被抽了就唉唉叫說版主不公平了
05/08 00:19, 85F

05/08 00:21, 5天前 , 86F
那條版規更像是允許玻璃心用[討論]這個屬性來取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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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00:22, 5天前 , 87F
留一點容身之地 不然又要跟以前一樣被沖爛然後幹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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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00:22, 5天前 , 88F
叫對面是網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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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4:31, 5天前 , 89F
支持換掉 嘴政府言論都會被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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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9:55, 4天前 , 90F
版規哪有不夠完善,分明是版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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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21:16, 4天前 , 91F
支持換掉,嘴個政府都被桶
05/08 21:16, 91F
看起來是直接裝死不回了 不過我看了罷免條件好像要申訴過 才行 ※ 編輯: abcde78555 (36.225.185.128 臺灣), 05/08/2026 22:08:25

05/08 22:40, 4天前 , 92F
你也是可以主動爭取當板主呀
05/08 22:40, 92F
也是可以啦..但他這麼愛自由心證 會捨得這個權利嗎 你看他至底之前一個判決 版主很愛那條 他想都沒想就桶了 直到寶貝查理被檢舉後 想了三天 終於想到 可以擴大解釋討論造謠不水桶 如果他真的當初就認定討論造謠不處理 就不會去桶版主很愛那條了好嗎 ※ 編輯: abcde78555 (36.225.185.128 臺灣), 05/08/2026 23:29:00
文章代碼(AID): #1f--oDwV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f--oDwV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