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徵外補人員投件後的會辦意見寫法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雲想衣裳花想容)時間9年前 (2016/08/07 20:30), 編輯推噓1(108)
留言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大家好 本單位最近有個助理員缺外補 最後只有一人投件 人事於是會辦我們 看是否辦面試 但是因為這人學經歷都不太適合我們所需 我們單位的首長不想用這個人 請問正常程序是一定要面試完才能打槍他 還是這個階段就可以拒絕? 如果可以直接拒絕 請問我會簽意見要怎麼寫才不會被人家捉辮子? 抱歉第一次寫這種意見,謝謝大家幫忙 ----- Sent from JPTT on my HTC_X9u.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8.25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70573044.A.4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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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份在事求人都會寫通過初審者擇優通知面談,未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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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7 21:12, , 2F
過者恕不通知的字眼吧 就寫初審不過就好吧 但決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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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過不過的不是用人科室的主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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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室裡面開會作成會議記錄,大家一起背書分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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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可以選擇第一關,因此不用走到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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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選完第一關排除絕對不想要和不符合資格的才面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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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這混蛋資格不符我們預想,請人事重新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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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9:47, , 8F
首長不要,但首長不會說,請自己簽上去,就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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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 19:48, , 9F
你是幕僚,懂嗎??? 若什麼都要首長裁,那就是不夠任事
08/09 19:48, 9F
文章代碼(AID): #1NfodqGf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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