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約聘考上高考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catfish0708 (catfish0708)時間8年前 (2016/09/30 21:56)推噓6(6推 0噓 6→)留言12則, 6人參與討論串1/1
目前在中央單位任聘用助理,有幸今年考上高考
由於我佔的是職代缺,原本到明年二月,希望原單位能順利補人
我是「缺在A機關,借調到其所屬的B機關」上班,這些人事相關流程都搞比較久
所以想先押個日期跑離職簽…不然10/27公告分發地點,才去跟新單位喬報到、再簽離職
這樣原單位等補到人都不知何時了…
====以上都是廢話的前情提要@@====
目前的缺是「聘用助理」(因為我職代的那位是專員的關係?),103/10~現在
有銓敘部登記備查的函文
想請問
1.我知道離職&報到日要押同一天,今年休假年資才有繼續
年終會是未來報到的C機關發放
請問押在10月或11月離職,對我有什麼影響嗎?這樣年終是一整年嗎?
還是只有報到C機關後,按月份比例發放?
2.有詢問過我應該可以辦理提敘,及辦理縮短實務訓
(目前工作跟考上的機關都是農業相關)需準備這邊的服務證明
請問還有什麼是原機關這邊,我需要去申請或準備的?還有什麼要注意的嗎?
3.在101/8~102/3,曾在公所任約僱人員(也是職代),工作也是農業相關
未來提敘等等,還用的上嗎?
如果可用,服務證明書上「相當職等」空白,有關係嗎?
謝謝大家撥冗回答~
雖然早就在公家服務,正職新手上路真是千頭萬緒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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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6.39.9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475243788.A.2F5.html
※ 編輯: catfish0708 (122.146.39.93), 09/30/2016 21: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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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22:48,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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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_T
感謝樓上提點,已找到相關規定,供大家參考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105年2月新修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R0030016
上一版(103年7月修訂)
24條被刪除了…
曾任聘用、僱用及聘任人員,最近五年內具有下列二款工作經驗八個月以
上,且服務成績優良,得準用第二十條規定,申請縮短實務訓練:(略)
實務訓練不計休假年資部分
http://www.personnel.taichung.gov.tw/public/data/114010/49121425571.pdf
銓敘部103年9月1日的令
104年1月1日後錄取的,訓練期間不採計為休假年資…
有點無言,所以新問題是:請問那我今年有沒有同一日離職&報到,還有關係嗎 Orz
名次很後面,怕會分到偏遠地區
其實同一日離職報到的話,想到搬家(有毛小孩家累)找房子等問題也很頭痛…
要是沒差,就考慮乾脆簽10月底好算薪資
空幾天留給自己準備了…唉
謝謝大家
※ 編輯: catfish0708 (122.146.39.93), 10/01/2016 0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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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 00:32, ,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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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建議
剛剛又估狗到
銓敘部105年5月9日部法二字第1054104228號令
http://www.mocs.gov.tw/pages/detail.aspx?Node=716&Page=5005&Index=3
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聘(僱)用之年資。
又被列進去「得採休假年資」了…#$%^
銓敘部搞的我好亂啊 QQ
※ 編輯: catfish0708 (122.146.39.93), 10/01/2016 00: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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