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會議記錄的決議請上級機關參採-公文寫作?
市府主計處發了一份有關普查檢討的會議紀錄
有很多項目的結論後面都是要主計總處參採
因為會議是公所的人去開的
所以承辦把會議紀錄的正本給公所
副本給主計總處(含附件)
我有跟市府承辦反映,公文主旨只有寫檢送會議紀錄乙份
說明和辦法都沒有寫
發副本給主計處是要參採甚麼東西呀??
後來他才說最後會做報告書裡面會有會議紀錄的整理
這時才發正本給主計總處
剛剛查了一下公文的用語
主旨後面的用語應該要寫「請鑒核」嗎?
意為「報請上級了解兼有請示之意」
還是要寫怎樣的用詞會比較好????
雖然通常沒有甚麼效果,因為五年前應該都有寫過請跳過報稅期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59.20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02574921.A.38D.html
→
08/13 08:14, , 1F
08/13 08:14, 1F
→
08/13 08:14, , 2F
08/13 08:14, 2F
→
08/13 10:07, , 3F
08/13 10:07, 3F
→
08/13 12:49, , 4F
08/13 12:49, 4F
→
08/13 12:49, , 5F
08/13 12:49, 5F
→
08/13 12:50, , 6F
08/13 12:50, 6F
→
08/13 12:50, , 7F
08/13 12:50, 7F
→
08/13 12:51, , 8F
08/13 12:51, 8F
→
08/13 12:52, , 9F
08/13 12:52, 9F
→
08/13 12:52, , 10F
08/13 12:52, 10F
我是想問後來要送的報告書的公文應該要怎麼寫會比較好?
因為是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的建議,
而不是平常公所接到的上級機關要求我們要照辦的公文
我們好像只能要求主計總處參採,他不想鳥你還是不鳥壓
有甚麼用語是強烈建議一定要參採的嗎???
※ 編輯: iivvine (111.252.85.14), 08/13/2017 18:21:45
※ 編輯: iivvine (111.252.85.14), 08/13/2017 18:40:52
推
08/13 18:59, , 11F
08/13 18:59, 11F
→
08/13 20:39, , 12F
08/13 20:39, 12F
→
08/13 20:39, , 13F
08/13 20:39, 13F
→
08/13 20:40, , 14F
08/13 20:40, 14F
→
08/13 20:40, , 15F
08/13 20:40, 15F
→
08/13 20:41, , 16F
08/13 20:41, 16F
→
08/13 20:41, , 17F
08/13 20:41, 17F
你說的沒錯唷!公所和市府去開這個會,僅多也只是形式上的會議
列了10幾點的建言,一句錄案存參,就結束了
那開會要幹嗎???例行工作嗎??應付上級???很多工作都是流於形式
我沒有要寫公文啦!
我是想以後如果遇到這個類似的個案要怎麼寫公文會比較好
※ 編輯: iivvine (111.252.97.209), 08/14/2017 04:43:58
PublicServan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
11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