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犯錯後單位的處置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Arsenal)時間7年前 (2018/08/20 10:28), 7年前編輯推噓14(14031)
留言45則, 24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各位公門先進晚午安, 小弟是輪班人員,加班費依超過的基本時數照實核發 最近因為業務上出包,被單位主管要求另外來補救訓練/加強技能 補救訓練/加強技能 並不會實際執行職務, 但需要做一些當初出包的自我檢討之類的 且該補救訓練/加強技能 不予併計時數 題外話:如果出大包的話,單位自有其他規定可記過/申誡 今天出的是小包 想請問的是,機關可以這樣叫人來而不計加班時數的嗎? 有無違反公務人員保障法 第23條 若為合法,可否提供相關法源供小弟參考,請各位先不要戰“直接記過”會不會比較好 附上單位條文供各位參考,謝謝 ... 因查核有不滿意項目而實施之訓練種類,由"強化訓練"改為"補救訓練", 並新增該補救訓練不予併計值班時數。 另外一條 ... 實施加強技能措施期間,不予併計值班時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4.9.7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34732085.A.631.html

08/20 10:33, 7年前 , 1F
那不然依據你出的包直接記你過, 你有比較賺嗎?
08/20 10:33, 1F
更嚴重的包單位自然有申誡記過的機制,小弟只是疑慮這樣叫人來但不計時數的作法之適法性

08/20 10:44, 7年前 , 2F
他們沒記你過已算好了,你還想要怎樣?
08/20 10:44, 2F
~ ※ 編輯: GiaoGiao (114.44.9.77), 08/20/2018 10:50:50

08/20 10:52, 7年前 , 3F
樓上中肯
08/20 10:52, 3F
※ 編輯: GiaoGiao (114.44.9.77), 08/20/2018 11:12:21 ※ 編輯: GiaoGiao (114.44.9.77), 08/20/2018 11:13:30

08/20 11:17, 7年前 , 4F
先說一下你出啥包吧
08/20 11:17, 4F
簡單說,我的工作是安排客戶的停車位, 我講哪裡,客戶要回答正確的車位並且停到正確車位 那天客戶回答是錯的車位,但我因為忙其他事沒有留意到 所以客戶走過頭錯過車位了,這是有可能吃客訴 不過那天事情解決後,客戶有來道歉, 所以應該不會吃客訴 但基於安全作業文化,我還是有主動通報辦公室 倒是主管很乾脆就叫我來上免錢班,大概是這樣 ※ 編輯: GiaoGiao (114.44.9.77), 08/20/2018 11:36:02 ※ 編輯: GiaoGiao (114.44.9.77), 08/20/2018 11:36:02

08/20 11:45, 7年前 , 5F
好神奇的工作...
08/20 11:45, 5F

08/20 11:46, 7年前 , 6F
不論行政懲處或司法懲戒都不包含您所描述所謂的"接受處
08/20 11:46, 6F

08/20 11:46, 7年前 , 7F
不論行政懲處或司法懲戒都不包含您所描述所謂的"接受處
08/20 11:46, 7F

08/20 11:46, 7年前 , 8F
罰"及另額外上"免錢班",您所質疑的內規問題相當於勞基
08/20 11:46, 8F

08/20 11:46, 7年前 , 9F
法上「強制於下班後參加與業務頗具關連性之教育訓練」應
08/20 11:46, 9F

08/20 11:46, 7年前 , 10F
否計入工作時間?私法上是由勞雇雙方因情況另議定與一般
08/20 11:46, 10F

08/20 11:46, 7年前 , 11F
工時不同的勞務給付,公法上您可申訴或先具體諮詢保訓會
08/20 11:46, 11F

08/20 11:46, 7年前 , 12F
怎麼有這種工作@@
08/20 11:46, 12F

08/20 11:52, 7年前 , 13F
當然沒有這種停車場管理員,只是就性質上作個類比,也
08/20 11:52, 13F

08/20 11:52, 7年前 , 14F
謝謝 b 大提的方向,小弟再來研究一下,謝謝
08/20 11:52, 14F

08/20 11:54, 7年前 , 15F
神奇的工作
08/20 11:54, 15F

08/20 11:55, 7年前 , 16F
因為這不是口頭上的約定,而是白紙黑字寫在單位的作業
08/20 11:55, 16F

08/20 11:55, 7年前 , 17F
規定內,既然是一種行政命令,理當要嚴謹,才會想要透
08/20 11:55, 17F

08/20 11:55, 7年前 , 18F
過該有的程序來改變這個有疑慮的規定
08/20 11:55, 18F

08/20 12:40, 7年前 , 19F
港務?
08/20 12:40, 19F

08/20 12:46, 7年前 , 20F
客戶是大官對
08/20 12:46, 20F

08/20 12:46, 7年前 , 21F
08/20 12:46, 21F

08/20 13:15, 7年前 , 22F
塔臺?
08/20 13:15, 22F

08/20 15:24, 7年前 , 23F
都有單位條文了,你還要戰嗎?
08/20 15:24, 23F

08/20 15:34, 7年前 , 24F
ATC?
08/20 15:34, 24F

08/20 15:55, 7年前 , 25F
作業程序你想挑戰的話問你們人事,不過我覺得機率不高
08/20 15:55, 25F

08/20 18:11, 7年前 , 26F
如果是在機場 這包蠻大的 沒記過算不錯了
08/20 18:11, 26F

08/20 18:16, 7年前 , 27F
應該是行政規則吧?理論可以釋憲啦 但如果是機場或
08/20 18:16, 27F

08/20 18:16, 7年前 , 28F
應該是行政規則吧?理論上可以釋憲啦 但如果是機場或
08/20 18:16, 28F

08/20 18:16, 7年前 , 29F
港口你這個包很大啊
08/20 18:16, 29F

08/20 18:16, 7年前 , 30F
港口你這個包很大啊
08/20 18:16, 30F
只能說還好有在看, 事發後2分鐘發現客戶走過頭就叫他原地等, 要是真的停到不對的地方,那就有點大包

08/20 18:58, 7年前 , 31F
你既然說出行政命令不嚴謹 請你也講出不嚴謹在何處
08/20 18:58, 31F

08/20 18:59, 7年前 , 32F
此種規定侵犯你一項基本權 該基本權是否有行政法法理
08/20 18:59, 32F

08/20 19:00, 7年前 , 33F
適用 法律保留層次 不然 你是要叫大家幫你作違憲審查?
08/20 19:00, 33F

08/20 19:02, 7年前 , 34F
還是「惡法非法」「惡法亦法」的法哲學問題?
08/20 19:02, 34F

08/20 19:02, 7年前 , 35F
是不是跑錯版 你應該到法學版去…
08/20 19:02, 35F
ez 大的評論果然有點專業, 法學知識嚴重不足的我有受教, 我只是單純疑問單位這樣來上班但不計時數的作法有無 違反公務員保障法第23條內容 也感謝提供往法學版去請益的方向 另外也很好奇,各位公門先進們的單位在處理犯錯時, 會有像我們訂定其他辦法嗎? 還是直接申誡/記過就來了, 好奇外面殘酷的世界是怎麼搞的 ~ 好奇外面殘酷的世界是怎麼搞的 ~ ※ 編輯: GiaoGiao (114.44.9.77), 08/20/2018 20:06:58

08/20 19:58, 7年前 , 36F
請補休,一般日加強訓練就好了
08/20 19:58, 36F

08/20 20:20, 7年前 , 37F
另外 我要提醒你一點「值班」不等於「加班」所以法院
08/20 20:20, 37F

08/20 20:20, 7年前 , 38F
才會吵那麼久「值班費」問題 以文義來看 值班本就
08/20 20:20, 38F

08/20 20:20, 7年前 , 39F
無保障法第23條適用…
08/20 20:20, 39F

08/20 20:26, 7年前 , 40F
個人的經驗.先上簽解釋.有時機關會有些可憫恕條款
08/20 20:26, 40F

08/21 00:31, 7年前 , 41F
這無法提起訴訟,哪來的釋憲啊?別誤導
08/21 00:31, 41F

08/21 05:24, 7年前 , 42F
港務? 關務? 不像機場。飛機自身動力不能倒回,要外
08/21 05:24, 42F

08/21 09:12, 7年前 , 43F
如果你的訓練是在基本時數之後實施,確實是無法計入時數。
08/21 09:12, 43F
超過基本時數的公務/訓練, 不得併計時數這我知道 (雖然又是個很奇怪的規定) 不過單位規定是直接寫 加強技能措施期間 不得併計時數 沒在管基本時數以內或以外的 ※ 編輯: GiaoGiao (114.44.9.77), 08/21/2018 10:15:35

08/21 19:52, 7年前 , 44F
在本單位犯錯是記申誡或記過的。
08/21 19:52, 44F

08/22 03:13, 7年前 , 45F
本單位主管怕影響升官,員出錯都不敢上報
08/22 03:13, 45F
文章代碼(AID): #1RUYSrOn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RUYSrOn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