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底價重新訂定與公告底價之時機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建議售價49元)時間7年前 (2018/09/02 14:21), 7年前編輯推噓4(8447)
留言59則, 10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Terrykho (那個那個)》之銘言: : 各位先進好,目前小弟承辦一件工程案 : 其中第一次未達三家流標,第二次未進底價廢標,第三次未進底價廢標 : 推測為首長核定底價過低,因此與主管討論後決定簽請首長核定底價 : 以下是我的問題: : 1.第二次與第三次皆同一家廠商投標且只有一家投標,重訂底價是否有圖利的嫌疑? : (經詢問潛勢投標廠商表示預算過低利潤少故意願不高,而投標廠商因拿下本機關年度 : 保養合約,擔心其他廠商施作品質不良造成後續維護困擾只能硬著頭皮標) : 2.承上,因未更動工項預算圖說等,僅更改底價方式,對於不特定廠商主管認為可以 : 公告底價方式辦理。雖然採購法是寫有實際需求可公告底價,以上的考量是否為充分理 : 由做為公告底價之依據? : 由於本機關未有公告底價之前例,如各位先進有辦理之經驗再請不吝指點小弟(推文或 : 私訊皆可),感謝各位! 第1次未達3家流標,第2次以後就不受3家限制,開標後就可以進入比減價的環節 那因為第2次投標只有1家的關係,開標後其實就是議價 (2家以上叫比價,1家叫議價) 然後依據法源是GPL53條、細則72條 接著是底價的部分 我的作法是一開始就會附建議底價分析表給首長參考,讓他的底價別低於現實太多 所以我建議是多附這幾次廠商的標價,然後加上建議底價分析表,讓他知道底價訂太低了 首長通常也會從善如流啦,畢竟都有佐證資料,除非他是那種不受控制的,那真的要趕 快拉著主管當面報告一下。 再來是錯誤態樣的部分 照文章來看,你們前面三次都沒有改過定價 接下來你們要重訂底價的話,務必要注意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序號十之(十七)所述 的錯誤行為 也就是要避免首長訂出一個比之前合格廠商的最低標價還高的底價 (避免方式就如前所述) 然後接著回答你的問題 1.重訂底價是否有圖利? 依據工程會88年12月16日(88)工程企字第8820876號的函示 ……;如未有上開情形,而原訂底價尚在保密之中,是否重訂底價,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 人員決定。 首長決定要不要重訂 2.台北市公告底價的公文 府工採字第10632182500號 http://test.root.com.tw/bid_p/frontFunction/Affair/wfrmRule_detail_3.aspx?ID=18 37 (網址太長,記得自己多補個37) --

08/30 22:01,
樓下你到底484包莖處男?
08/30 22:01

08/30 22:01,
4
08/30 22:0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7.44.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35869318.A.C20.html

09/02 14:55, 7年前 , 1F
純噓議價,請釐清
09/02 14:55, 1F

09/02 15:21, 7年前 , 2F
樓上有啥問題,採購班的老師也都這樣講,還是你有資
09/02 15:21, 2F

09/02 15:21, 7年前 , 3F
格發工程企字第的文來糾正
09/02 15:21, 3F

09/02 15:27, 7年前 , 4F
拉主管跟首長報告……但怕首長還沒夢醒……
09/02 15:27, 4F

09/02 15:27, 7年前 , 5F
感謝回覆!個人認為第二次轉議價須經簽准用22條第1款
09/02 15:27, 5F
你誤會了 並不是GPL22 而是GPL48條第2次以後不受3家限制 若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依照GPL53條可以跟廠商比減價 然後比減價的規定跟次數則寫在細則72、73 你無聊可以看看 不好意思啊,我應該這樣講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1家的時候,減價的方式內涵跟議價一樣(細則72、73) 但它跟22條的議價的發動方式上有存在微小的差異 [1;31m→ Terrykho: 如未簽准第二次後逕行議價會是錯誤態樣 09/02 1

09/02 15:29, 7年前 , 6F
那個議價應該不是指限制性招標的議價…
09/02 15:29, 6F

09/02 15:29, 7年前 , 7F
(工程企字第10700162400號)有理解錯誤請指正
09/02 15:29, 7F

09/02 15:44, 7年前 , 8F
cross你的採購班要重上?第二次是議價的依據是什麼?
09/02 15:44, 8F

09/02 15:44, 7年前 , 9F
議價還需要煩惱重訂底價嗎?
09/02 15:44, 9F

09/02 15:45, 7年前 , 10F
議價直接參考廠商報價訂底價就好,原po煩惱這個在做什
09/02 15:45, 10F

09/02 15:45, 7年前 , 11F
麼?
09/02 15:45, 11F

09/02 15:56, 7年前 , 12F
臺北市政府加速工程採購流標廢標後續處理原則,參考看看,
09/02 15:56, 12F

09/02 15:56, 7年前 , 13F
或許有幫助!
09/02 15:56, 13F

09/02 16:19, 7年前 , 14F
這是「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的情況
09/02 16:19, 14F

09/02 16:21, 7年前 , 15F
和「議價」一樣,都要受到GPL細則72及73的限制
09/02 16:21, 15F

09/02 18:07, 7年前 , 16F
53條是 "得" ,現在會有一個好問題就是
09/02 18:07, 16F

09/02 18:08, 7年前 , 17F
"誰要來決定抓最低價但未進底價的廠商來減價??"
09/02 18:08, 17F

09/02 18:09, 7年前 , 18F
主持人? 一層一? 若承辦採購簽都沒簽這個,主持人可發動?
09/02 18:09, 18F

09/02 18:10, 7年前 , 19F
要是紙頭沒寫,紙尾也沒寫,那....今天要運氣好...
09/02 18:10, 19F

09/02 18:10, 7年前 , 20F
運氣不好,次低價廠商質疑主持人授權性,可能會有的灰~~
09/02 18:10, 20F

09/02 18:11, 7年前 , 21F
而且,廠商都沒再開標現場,也沒帶公司章來
09/02 18:11, 21F

09/02 18:11, 7年前 , 22F
怎麼減價? 怎麼比簡??? 實務操作上很複雜的....
09/02 18:11, 22F

09/02 18:12, 7年前 , 23F
還不如押金支票退一退,招標文件拿回去,7天再來比較快...
09/02 18:12, 23F
是還好啦,部份工程標也蠻常這樣辦的 比如各地的年度維護開口案件,大多都有地域性 通常會標的就那幾家,有時候連3家都湊不到 有時候還會加上複數決標,變成一區是比價,一區是議價的情況都有 ※ 編輯: NT49 (27.246.97.236), 09/02/2018 20:04:19 ※ 編輯: NT49 (27.246.97.236), 09/02/2018 20:11:50

09/02 20:09, 7年前 , 24F
你才誤會了,一家比減價跟議價是兩回事好嗎?拜託搞清
09/02 20:09, 24F

09/02 20:09, 7年前 , 25F
楚再來
09/02 20:09, 25F

09/02 20:15, 7年前 , 26F
公告金額以上的"公開招標"就算只有一家也不是議價
09/02 20:15, 26F

09/02 20:55, 7年前 , 27F
說兩回事的不常辦採購吧..明明採購法就那樣寫..
09/02 20:55, 27F

09/02 20:55, 7年前 , 28F
法源都給你了.還要人搞清楚真的很無言.
09/02 20:55, 28F

09/02 21:00, 7年前 , 29F
樓上你是在無言什麼,法條你看過了嗎?法條有說只有一
09/02 21:00, 29F

09/02 21:00, 7年前 , 30F
家廠商行減價程序=議價嗎?,你知道議價的底價什麼時
09/02 21:00, 30F

09/02 21:00, 7年前 , 31F
間訂?怎麼訂嗎?
09/02 21:00, 31F

09/02 21:01, 7年前 , 32F
你如果真到議價底價跟公開招標一家底價訂定的不同的話
09/02 21:01, 32F

09/02 21:01, 7年前 , 33F
,你再來嗆我有沒有辦採購....
09/02 21:01, 33F

09/02 21:03, 7年前 , 34F
台灣就是有這麼多是非不分、囫圇吞棗的人才會亂
09/02 21:03, 34F

09/02 21:32, 7年前 , 35F
???? 只有一家,是沒有 "比減" 吧....
09/02 21:32, 35F

09/02 22:36, 7年前 , 36F
同上,只有一家怎麼比減?難道鬼月來一家會分裂成兩家
09/02 22:36, 36F

09/02 22:36, 7年前 , 37F
09/02 22:36, 37F

09/03 11:04, 7年前 , 38F
我的原意跟原po上面的解釋一樣,實務上的口語連上課
09/03 11:04, 38F

09/03 11:04, 7年前 , 39F
的人都這樣講,當然公文不會就這樣簽過去
09/03 11:04, 39F

09/03 12:15, 7年前 , 40F
不太懂?底價的部分?承辦-->主管-->首長
09/03 12:15, 40F

09/03 12:16, 7年前 , 41F
第二第三次廠商都有到,為何不能給個痛快,不是很懂
09/03 12:16, 41F

09/05 22:29, 7年前 , 42F
議價通常是評選或評審出準優勝廠商後的執行程序,首長參
09/05 22:29, 42F

09/05 22:29, 7年前 , 43F
考廠商報價後才訂底價,原po是公開招標,底價在開標前訂
09/05 22:29, 43F

09/05 22:29, 7年前 , 44F
定,第二次只有一家,報價沒進底價時,直接執行減價程序
09/05 22:29, 44F

09/05 22:29, 7年前 , 45F
即可,說是議價,私以為有點怪怪的。
09/05 22:29, 45F

09/06 00:09, 7年前 , 46F
減價跟議價類似,但是出發點不同.......
09/06 00:09, 46F

09/06 00:09, 7年前 , 47F
因為減價是基於 "投標最低價"
09/06 00:09, 47F

09/06 00:09, 7年前 , 48F
議價是 "因為你是第一順位"
09/06 00:09, 48F

09/06 00:10, 7年前 , 49F
換言之,以最低價的話,照理而言,你簽呈如有寫只有一家投
09/06 00:10, 49F

09/06 00:10, 7年前 , 50F
請鈞長同意轉議價
09/06 00:10, 50F

09/06 00:11, 7年前 , 51F
走標程序的時候,轉議價就是先拆投標價,然後拿著新的底價
09/06 00:11, 51F

09/06 00:12, 7年前 , 52F
單,給首長核底價,然後交給開標主持人
09/06 00:12, 52F

09/06 00:12, 7年前 , 53F
減價就是走52條,主持人照白板所列的標價
09/06 00:12, 53F

09/06 00:13, 7年前 , 54F
(更正,53條)
09/06 00:13, 54F

09/06 00:14, 7年前 , 55F
宣布都沒有進底價,請最低價出席廠商是否願意減價
09/06 00:14, 55F

09/06 00:14, 7年前 , 56F
要是減價還是不成,就開放給所有投標廠商大家修改投標單
09/06 00:14, 56F

09/06 00:15, 7年前 , 57F
然後比減,看誰進底價且最低
09/06 00:15, 57F

09/06 00:15, 7年前 , 58F
畢竟,議價第一,不一定是價格最低,而是順位第一
09/06 00:15, 58F

09/06 00:16, 7年前 , 59F
而減價第一,一定是價格最低的那個廠商
09/06 00:16, 59F
文章代碼(AID): #1RYu66mW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RYu66mW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