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離島加給規定詢問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嘉義甄子丹)時間7年前 (2018/09/08 18:00), 7年前編輯推噓26(282166)
留言196則, 34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各位大家好 因為目前我是在離島的單位服務 但是因為某些原因以支援的方式 支援台灣的單位已經有半年多了 前幾天突然接到單位人事承辦人的電話 說上級機關人事查到我的離島加給有問題 要追繳這段時間的加給 因為我從去年(106)年底離開離島地區 之後單位人事跟出納承辦人那邊 還是繼續發離島加給給我 當初我也詢問過承辦人是否可以繼續支領 當初是得到承辦人說可以的回覆 我看公務員的地域加給表 附則第二點:本表支給對象以各機關、學校編制內員工;或依業務需要經設置固定派 出辦 公 因為我的編制還是離島的單位 是以支援的名義於他單位服務 是否符合前段提到的各機關編制內員工 因為加給表後面的「或」前面是用分號分開 且後段是指非離島編制人員 但實際派駐在離島一個月以上者 以我的見解是指說離島編制內人員皆可領取 或派駐在離島但非離島編制人員也可領取 對於單位的人事承辦人 已經抱持著不信任的態度 我當初還特別詢問過是否可以繼續支領 但是現在上級機關人事說不行 就突然要我把近十萬的錢吐出來 單位人事完全沒說什麼 我詢問是依據哪個部分說我不能支領 上級機關的人事確是說 因為當初立法的意旨是指實際服務的離島人員 但是我想知道的是哪條法規有其他要件 導致我的部分有問題 這樣繳回時至少心服口服 不然單位的人事及上級機關的人事 在法的見解上卻有不同的解釋 有問題就要員工把錢繳回 所以想上來詢問看看板上有人事專長的大大 可以提供哪個實際的規定嗎 當然我知道在台灣上班 然後支領離島加給不太對 但是畢竟我當初也經過查證 而且明顯人事承辦人在見解上有問題 導致我的這個問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38.6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36400825.A.396.html ※ 編輯: bobbob18 (42.77.138.67), 09/08/2018 18:03:59

09/08 18:11, 7年前 , 1F
有問題嗎?? 你到某地方支援,領的是對方的實質的錢
09/08 18:11, 1F

09/08 18:12, 7年前 , 2F
那不就表示,你領的就跟你所占缺的機關的錢有脫鉤??
09/08 18:12, 2F

09/08 18:13, 7年前 , 3F
領錢講的是實質,你實質就不在位,可不可以領?自己想嘛~~~
09/08 18:13, 3F
我支援的單位是任務編組,意思就是在法律上他不是一個實際的單位,所以應該還是原單 位支付薪資,重點是不同的承辦人對於支付要件有不同意見,錯誤的行政給付卻沒有給個 明確的法律規定就要追繳,這才是我想問的 ※ 編輯: bobbob18 (42.77.138.67), 09/08/2018 18:18:13

09/08 18:14, 7年前 , 4F
半年多有十萬,那表你是金馬那邊過來台灣的服務據點吧.
09/08 18:14, 4F

09/08 18:14, 7年前 , 5F
搞不好還不只你被追,貴機關前面如有類此情況,都會追
09/08 18:14, 5F

09/08 18:15, 7年前 , 6F
你認為發這個離島加給的真正意涵,是什麼呢???
09/08 18:15, 6F

09/08 18:17, 7年前 , 7F
你每天飛到機關刷卡,然後飛來台灣上班,那你就可以主張
09/08 18:17, 7F

09/08 18:17, 7年前 , 8F
條文解釋也要有邏輯吧
09/08 18:17, 8F

09/08 18:18, 7年前 , 9F
前面那一段是你每天會到機關上班
09/08 18:18, 9F

09/08 18:18, 7年前 , 10F
而這個機關在離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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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8 18:18, 7年前 , 11F
或者是你機關在非離島,而你每天要在離島派駐上班
09/08 18:18, 11F

09/08 18:19, 7年前 , 12F
不用緊張,你覺得你的論點對,那就循救濟程序去走
09/08 18:19, 12F

09/08 18:19, 7年前 , 13F
不用來問我們,走完機關的,還有保訓會的,保訓會走完
09/08 18:19, 13F

09/08 18:19, 7年前 , 14F
還有行政法院二審
09/08 18:19, 14F

09/08 18:19, 7年前 , 15F
都是你的合法救濟管道
09/08 18:19, 15F

09/08 18:19, 7年前 , 16F
不過,走這些路,那你的論述要讓法律人聽得進去....
09/08 18:19, 16F

09/08 18:20, 7年前 , 17F
因為接下來就是法律攻防,不是板上的嘴砲了...
09/08 18:20, 17F

09/08 18:20, 7年前 , 18F
錯誤的給付,背後就是靠不當得利討回來
09/08 18:20, 18F
如果真的要走法律救濟的部分,畢竟才十萬,要花的心思跟時間確是非常多的,光是訴訟 前的程序就會讓人直接放棄了 ※ 編輯: bobbob18 (42.77.138.67), 09/08/2018 18:23:06

09/08 18:21, 7年前 , 19F
你的論述無法一致性,個人不覺得你有什麼勝算
09/08 18:21, 19F

09/08 18:22, 7年前 , 20F
就好比你解釋原始條文就解釋的不清楚
09/08 18:22, 20F

09/08 18:22, 7年前 , 21F
你又無法舉證你有實質在離島機關每天上下班
09/08 18:22, 21F

09/08 18:22, 7年前 , 22F
我這樣子講,夠清楚了吧....
09/08 18:22, 22F

09/08 18:23, 7年前 , 23F
你的 "實質" 在哪裡??
09/08 18:23, 23F

09/08 18:23, 7年前 , 24F
不對吧,你的正義,你的價值觀,這麼廉價嗎???
09/08 18:23, 24F

09/08 18:24, 7年前 , 25F
還是你自己也無法為自認的正義與價值觀一戰??
09/08 18:24, 25F

09/08 18:24, 7年前 , 26F
十萬很多了,好不好~~~~~
09/08 18:24, 26F

09/08 18:24, 7年前 , 27F
你連我這一些推文,你就認輸了,還爭個屁?
09/08 18:24, 27F

09/08 18:25, 7年前 , 28F
一個律師審級也才收你六萬塊,搞不好還有軍公教價格優惠
09/08 18:25, 28F
我當初就是覺得支領的加給有問題,才會詢問單位人事,這是個很矛盾的選擇,要你直接 繳回當然不開心,畢竟自己也是經過確認才領的,而且這條文不只是我認知上有問題,經 過半年多承辦人還是繼續發,意味著承辦人在見解上當初也是認為可以發的 ※ 編輯: bobbob18 (42.77.138.67), 09/08/2018 18:30:49

09/08 18:28, 7年前 , 29F
你認為你對就走救濟阿,來這邊問有什麼用?
09/08 18:28, 29F

09/08 18:30, 7年前 , 30F
上法院有什麼好怕? 把你的見解跟法官講阿
09/08 18:30, 30F

09/08 18:34, 7年前 , 31F
沒有用啊,ㄚ就是誤發,還有什麼問題呢???
09/08 18:34, 31F

09/08 18:34, 7年前 , 32F
難道你以為行政機關公務員永遠不會犯錯嗎???
09/08 18:34, 32F

09/08 18:35, 7年前 , 33F
今天少發給你,你一定據理力爭,對吧?
09/08 18:35, 33F

09/08 18:35, 7年前 , 34F
啊今天多發給你,你卻在那邊說這些五四三???
09/08 18:35, 34F
你少發會詢問,多發也會詢問,那經過詢問後,承辦人跟你說這個可以領,但是改天卻改 口說不行,就要你繳回,這點才是問題吧 ※ 編輯: bobbob18 (42.77.138.67), 09/08/2018 18:37:58

09/08 18:36, 7年前 , 35F
承辦人見解 > 法律?? 窩靠~~~~~~嚇鼠人了..
09/08 18:36, 35F
還有 124 則推文
還有 20 段內文
09/09 13:17, 7年前 , 160F
打啊,又不用你答覆
09/09 13:17, 160F

09/09 14:34, 7年前 , 161F
自己該領多少錢會不清楚?事情搞大對自己不會有好處
09/09 14:34, 161F

09/09 14:34, 7年前 , 162F
的。結果都是要繳回,但是不同繳法後續也會不同的
09/09 14:34, 162F

09/09 15:55, 7年前 , 163F
不還會變不當得利,所以不爽就先繳回,然後投訴或陳情
09/09 15:55, 163F

09/09 16:21, 7年前 , 164F
代理直接變成銓敘,難道中間不用發派令嗎?
09/09 16:21, 164F

09/09 16:30, 7年前 , 165F
我們單位之前也有發生溢發的情形,人事承辦自己寫簽說明
09/09 16:30, 165F

09/09 16:30, 7年前 , 166F
溢發金額並要做支出收回,會出納跟會計,讓他們有個依據
09/09 16:30, 166F

09/09 16:30, 7年前 , 167F
,人事承辦也在簽上自請處分,以上給您參考
09/09 16:30, 167F
我是電話上跟上級機關人事說要檢討單位承辦人的問題,畢竟錯誤期間長達半年以上 ※ 編輯: bobbob18 (223.138.75.199), 09/09/2018 17:55:25

09/09 18:03, 7年前 , 168F
比較想知道是哪個單位會把離島的人調到本島支援,難不成本島
09/09 18:03, 168F

09/09 18:05, 7年前 , 169F
本島沒人嗎?當年澎湖空難後,就有人建議那位地特綁約的倖存
09/09 18:05, 169F

09/09 18:06, 7年前 , 170F
者以支援方式調回本島,結果澎湖縣長也是表達反對之意
09/09 18:06, 170F
中間單位也有想要我回去,只是因為工作特殊性的關係,被上級機關否決了

09/09 18:13, 7年前 , 171F
要跟你討錢要不要上簽?那簽上要不要講理由?被追個錢就
09/09 18:13, 171F

09/09 18:13, 7年前 , 172F
惱羞氣pupu...
09/09 18:13, 172F
我覺得是承辦人沒有提出一個依據就打來要錢,在經過板上提供的判例之後,我也很願意 繳回這筆錢 ※ 編輯: bobbob18 (223.138.75.199), 09/09/2018 18:56:56

09/09 20:43, 7年前 , 173F
講多了,台端就被挖出來啦!
09/09 20:43, 173F

09/09 22:15, 7年前 , 174F
asmpL當然有簽,而且一切合法,因為借來的根本不懂
09/09 22:15, 174F

09/09 22:17, 7年前 , 175F
簡單說,對一個外人而言,他哪裡懂「派代」跟「權理」
09/09 22:17, 175F

09/09 22:18, 7年前 , 176F
以為派代就是代理~~也不在少數,卻是審定的開始
09/09 22:18, 176F

09/09 22:20, 7年前 , 177F
先派代理→(3個月內)送審→先予試用→合格實授銓審定
09/09 22:20, 177F

09/09 22:21, 7年前 , 178F
「借座」搞不懂,簡單說是被X了,會議記錄是「暫代」
09/09 22:21, 178F

09/10 08:50, 7年前 , 179F
澎湖調臺東?
09/10 08:50, 179F

09/10 15:35, 7年前 , 180F
原PO~~你生氣「承辦人沒有提出一個依據就打來要錢」
09/10 15:35, 180F

09/10 15:36, 7年前 , 181F
但是一堆上級機關也是「電話要資料」~~有何好生氣
09/10 15:36, 181F

09/10 15:37, 7年前 , 182F
有時候不相隸屬的民代也打電話要資料,甚至施壓
09/10 15:37, 182F

09/10 15:38, 7年前 , 183F
在公部門這種鳥事多了...在公門就當修行吧
09/10 15:38, 183F

09/10 23:10, 7年前 , 184F
發錢跟要錢應該都要有依據吧!人事只會出一張嘴,到時候做
09/10 23:10, 184F

09/10 23:10, 7年前 , 185F
補發或支出收回的又不是他們,製造別人麻煩
09/10 23:10, 185F

09/11 15:57, 7年前 , 186F
看實際上班的單位領啊...這沒什麼好爭的,就算你當初
09/11 15:57, 186F

09/11 15:58, 7年前 , 187F
問的人事承認是他之前回答錯誤你還是得把多領的繳回
09/11 15:58, 187F

09/11 15:58, 7年前 , 188F
09/11 15:58, 188F

09/11 17:47, 7年前 , 189F
就人事搞錯了,而且還是被上面抓到,日子絕對不會太好過,
09/11 17:47, 189F

09/11 17:47, 7年前 , 190F
而你該繳回的還是要繳回
09/11 17:47, 190F

09/11 17:49, 7年前 , 191F
要找不能發的依據不難,地域加給的函釋很多,只能說這位人
09/11 17:49, 191F

09/11 17:49, 7年前 , 192F
事的專業不夠
09/11 17:49, 192F

09/13 01:25, 7年前 , 193F

09/13 01:26, 7年前 , 194F
Q3的問題你參考看看。
09/13 01:26, 194F

09/15 17:20, 7年前 , 195F
支持不要還,提告,要回去使身心受創,要國賠,去吧,
09/15 17:20, 195F

09/15 17:20, 7年前 , 196F
等法院認證中
09/15 17:20, 196F
文章代碼(AID): #1RavsvEM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RavsvEM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