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關於台中勞工局對永采烘焙坊的處分被撤銷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最近想畫畫)時間7年前 (2018/09/30 22:49), 編輯推噓5(503)
留言8則, 5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新聞: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0929/1438051/ 想請問 一般行政機關在發處分書的時候都會經過法務單位吧 法務單位為什麼沒注意到處分書應該將各個違規行為分別裁罰 我們機關每次發處分書都要會 有時還會被法務單位退2-3次才發的出去 還是各機關的作法不一樣? 想好奇問一下大家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50.117.241.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38318940.A.748.html

09/30 22:50, 7年前 , 1F
不一定,很多是訴願答辯才會,看機關文化
09/30 22:50, 1F

09/30 22:52, 7年前 , 2F
不見得喔...
09/30 22:52, 2F

09/30 22:57, 7年前 , 3F
我們機關的法制直接說裁處不甘我的事不要會我...
09/30 22:57, 3F

09/30 23:02, 7年前 , 4F
多的是訴願一撤再撤還是不改的,不用想太多。
09/30 23:02, 4F

09/30 23:06, 7年前 , 5F
法制人員如果是非法律系的約聘雇,會辦公文過去...
09/30 23:06, 5F

10/01 20:36, 7年前 , 6F

10/01 20:36, 7年前 , 7F

10/01 20:36, 7年前 , 8F
數個違規行為視為單一行為整體評價,真的傻眼
10/01 20:36, 8F
文章代碼(AID): #1RiE9ST8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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