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公文正本同時有上級、平行機關、台端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開始混日子)時間7年前 (2018/10/27 02:25), 編輯推噓3(309)
留言12則, 3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e01234567 (極光)》之銘言: : hello,請問各位先進,今天剛好有同仁在做會勘記錄時, : 詢問本人受文者同時有上級機關、平行機關及委員,不知道附送語及期望語該怎麼用 : 用請鑒核還是請查照,檢送還是檢陳 : 「那你把上級機關丟副本好了」 : 「他們是上級耶,放副本?」 : 「那難道要把教授放副本嗎??(─_─Zzz) 」 很明顯的,你完全搞錯正本、副本的意義。 以這個會勘紀錄為例, 正本是給需要配合辦理的對象。 如果只是到現場出席(例如上級機關)或著提供意見(委員)的, 因為他們不用執行這個紀錄的內容,所以直接放副本就好。 從來就沒有什麼上級機關或是教授不能放副本的規定存在。 除非今天是有需要上級機關配合辦理,或是需要委員配合辦理, 那麼再用一文多稿處理。 : 不知道各位先進公文碰到這種狀況,會怎麼處理呢? : 還是索性用ab稿來發? : (小弟碰到自然人及法人時是會用ab稿,要不然一個用台端,一個用貴公司,很怪) : 懇請各位先進惠示卓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1.254.65.1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540578314.A.079.html

10/27 18:54, 7年前 , 1F
推,副知上級很常有
10/27 18:54, 1F

10/28 09:27, 7年前 , 2F
既然是會勘,就....有開會通知單吧,上面主要出席的是誰?
10/28 09:27, 2F

10/28 09:27, 7年前 , 3F
你會找他們出席會勘,自然就是放會勘紀錄正本吧...
10/28 09:27, 3F

10/28 09:28, 7年前 , 4F
同樣的,你找上級機關是指導? 還是要請他們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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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0:30, 7年前 , 5F
這邊的狀況是請上級機關當委員(倒不如說是配合政策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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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0:30, 7年前 , 6F
都要被考評),所以應該是請他們當指導的那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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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0:31, 7年前 , 7F
來這邊主要都是上級機關的科長跟他們的承辦(雖然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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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0:31, 7年前 , 8F
機關的科長很小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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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 10:48, 7年前 , 9F
假如上級是委員的話,我的話會放在正本,若你怕 檢陳/檢送
10/28 10:48, 9F

10/28 10:49, 7年前 , 10F
差異,個人倒是覺得還好,因為此時你是統發給出席委員
10/28 10:49, 10F

10/28 10:49, 7年前 , 11F
不需要特別去看待上級這一塊
10/28 10:49, 11F

10/28 10:50, 7年前 , 12F
若專發給上級長官(正本受文者僅一人),才用 檢陳
10/28 10:50, 12F
文章代碼(AID): #1RqrmA1v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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