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租借東西於活動日使用 如何訂履約期限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ptt999)時間4年前 (2021/09/29 19:36), 4年前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2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請問一下 最近辦一個活動案 因疫情關係所以一延再延 而場地以及租借物都是活動當日使用 請問標案上的履約期限如何寫較好呢? 因為這是上面交辦的活動案 跟過去機關屬性截然不同 所以無前案可查 希望能請高手給予建議 謝謝 之前的寫法是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受疫情影響招標機關得酌調) 但長官說我們只用一天而已 這樣的寫法會變成用一段期間 而且現在時間也會延到12月 更不合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9.17.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632915392.A.E52.html ※ 編輯: ptt9999 (111.249.17.18 臺灣), 09/29/2021 19:39:45

09/29 20:42, 4年前 , 1F

09/29 20:43, 4年前 , 2F
工程會財務契約範本隨便改改不難吧0.0
09/29 20:43, 2F

09/29 20:44, 4年前 , 3F
廠商應於機關指定之日期將採購標的送達_____
09/29 20:44, 3F

09/29 20:56, 4年前 , 4F
呃...除非你的採購案裡面還有屬於勞務性質的東西,不
09/29 20:56, 4F

09/29 20:57, 4年前 , 5F
然財物採購就是交付財貨就可以了
09/29 20:57, 5F

09/29 21:51, 4年前 , 6F
就寫收到甲方書面通知指定日期送到指定地點就好
09/29 21:51, 6F
文章代碼(AID): #1XL4_0vI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XL4_0vI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