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紙本公文掃描成電子檔之效力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神奇老爹)時間1年前 (2024/02/26 18:02), 1年前編輯推噓12(14253)
留言69則, 24人參與, 1年前最新討論串1/1
最近遇到一個狀況,向各位請教一下 團體由我代表,定期會向市府單位申請場地使用, 然後市府核准後會寄發紙本公文給我。 為了避免活動當天,申請者我沒有到場以及使用上方便, 所以我都會將紙本公文掃描成彩色電子檔放在團體群組, 活動當日則出示掃描電子檔給場地管理人員查核。 而過往在不同場地遇到的場地管理人員,都有接受我們所出示的公文掃描電子檔。 但近日遇到場地的管理人員堅持要求我們出具公文之紙本正本,堅不接受掃描電子檔, 並且說:公文上都有寫需出示紙本正本。 但公文上僅有記載「請於活動當日攜帶本文進場。」 故想向各位請教: (1)「本文」的定義/意思,等同於「紙本正本」嗎? (2) 將公文紙本正本掃描成電子檔後,該電子檔不具有同等效力嗎? 先謝謝各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2.13.2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08941745.A.89F.html

02/26 18:35, 1年前 , 1F
這哪個老害機關?
02/26 18:35, 1F

02/26 18:35, 1年前 , 2F
不能說他錯 可是實務上看到的是不是正本根本沒差 出了
02/26 18:35, 2F

02/26 18:35, 1年前 , 3F
問題真的要用 也是會用文號去調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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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8:36, 1年前 , 4F
而且就算你拿紙本 他也可以懷疑你有沒有偽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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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18:36, 1年前 , 5F
要刁難的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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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倒是真的QQ

02/26 19:38, 1年前 , 6F
當公務員當到傻了
02/26 19:38, 6F
抱歉,我文內沒有寫清楚,場館應該是委外人員管理的,不是公務員。

02/26 19:58, 1年前 , 7F
你今天去一個有門禁的公家機關,大門警衛要看你的識別證
02/26 19:58, 7F

02/26 19:59, 1年前 , 8F
識別證是公發的,最好是你可以拿出彩色影印要求他讓你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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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0:00, 1年前 , 9F
之前其他場地管理人員給你方便,不要當隨便。今天這個按
02/26 20:00, 9F

02/26 20:00, 1年前 , 10F
照規矩的管理人員,是值得讚許的,沒有挑剔他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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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有趣的就是,在兩個月前,同一個場地、同一個管理人員, 當時,他是給過OK的,而且也沒說未來要我們帶紙本。 所以現在變成我不知道標準到底是什麼,所以才來請益。

02/26 21:16, 1年前 , 11F
如果你們有申請電子文的話,他下次寄電子文給你,到時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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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16, 1年前 , 12F
我覺得沒必要到這個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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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34, 1年前 , 13F
你們紙本公文不用簽辦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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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39, 1年前 , 14F
望文生義不能說管理人員錯,但會跟你槓這個的單位基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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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39, 1年前 , 15F
也是一堆蝦機八毛沒帶腦子在過日子的人,換成蓋一顆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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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39, 1年前 , 16F
本相符的影本公文呢,電子文影印出來每份都像是正本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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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39, 1年前 , 17F
,這些沒腦的人就變成「我不管你去找主辦單位」那付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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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39, 1年前 , 18F
02/26 21:39, 18F

02/26 21:52, 1年前 , 19F
先不考慮合不合理 歸檔的話可以寫正本抽辦俟活動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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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1:52, 1年前 , 20F
併案歸檔 公部門真的很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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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3:20, 1年前 , 21F
可以不用理他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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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3:21, 1年前 , 22F
借標題問一下,如果紙本公文掃描成電子簽辦,原本的紙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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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6 23:21, 1年前 , 23F
可以不用理他了吧??
02/26 23:21, 23F

02/26 23:50, 1年前 , 24F
紙本一樣掛號歸檔,掃描後一樣當附件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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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09:03, 1年前 , 25F
刁難而已 影本該與正本相符 還是可以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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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09:04, 1年前 , 26F
反正文字要解釋多嚴 自保要做到多極限 都是看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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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09:05, 1年前 , 27F
這種人被長官問 基本也會講「出事的話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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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09:05, 1年前 , 28F
害整個公務群體被笑一板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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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09:55, 1年前 , 29F
我認為可以和承辦溝通.加一句影本亦可就行.大家依法辦事..
02/27 09:55, 29F
謝謝建議! 其實我也覺得依法行事沒問題,如果有載明我一定會攜帶, 但是因為公文上就是沒這樣寫,所以我才納悶是不是我對「本文」這兩字的理解錯誤QQ

02/27 10:03, 1年前 , 30F
電子檔當然只有影本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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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0:05, 1年前 , 31F
沒特別講要正本依習慣是正影本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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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0:08, 1年前 , 32F
基本上不是場館記錯就是他腦子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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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0:09, 1年前 , 33F
舉識別証那位是真的沒有現實常識,那是門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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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0:12, 1年前 , 34F
順便說那個應該是電子公文,只是紙本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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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0:14, 1年前 , 35F
電子函是公司或機關才會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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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說明!

02/27 10:16, 1年前 , 36F
真的是當公務員當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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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0:18, 1年前 , 37F
場館高機率不是公務員就是了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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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是委外管理的,不是公務員@@

02/27 11:22, 1年前 , 38F
是門禁,有不同嗎?沒常識的某S不必自曝其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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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1:24, 1年前 , 39F
還依習慣哩,公務員不依法行事,難道依習慣行事?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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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1:24, 1年前 , 40F
你的常識喔?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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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2:26, 1年前 , 41F
連門禁跟場管都分不清楚的人還真的沒什麼好溝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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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2:29, 1年前 , 42F
條文有解釋上的疑義,以社會通念或習慣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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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2:30, 1年前 , 43F
順便說我好奇你是哪一個單位什麼職階,法律常識跟一般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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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2:30, 1年前 , 44F
員差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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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hanki (220.132.13.232 臺灣), 02/27/2024 13:21:44

02/27 13:39, 1年前 , 45F
蓋個與正本相符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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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13:40, 1年前 , 46F
不然之後都發副本給場地管理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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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0:08, 1年前 , 47F
紙本正本跟掃描檔 就是有差異 但只是借場地而已也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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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0:08, 1年前 , 48F
這麼官僚 他們內部一定有登記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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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0:58, 1年前 , 49F
攜帶正本的目的,通常是開會通知,怕有人混進開會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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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0:59, 1年前 , 50F
以你的情況,除非是怕有人冒用主辦單位的名義去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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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1:01, 1年前 , 51F
例如放置爆裂物…但機關真的是考慮到這個?我無從推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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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7 21:02, 1年前 , 52F
如果真的造成使用不便,倒是可以去溝通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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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1:52, 1年前 , 53F
場地想必不是只有一個單位使用 而做法改變了事出必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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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1:54, 1年前 , 54F
掃描放上群組供大家使用 也不是沒發生過民團分家鬧雙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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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01:56, 1年前 , 55F
與其在這裡猜測 不如拿出公文 打給承辦人詢問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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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1:14, 1年前 , 56F
換個例,假設今天這狀況是沒帶本文的政府高官或立委,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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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1:15, 1年前 , 57F
個結果會變怎樣? 場館員堅持原則? 還是立委罵機關迂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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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1:16, 1年前 , 58F
還是立委耍特權? 又或台灣人都食古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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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8 21:18, 1年前 , 59F
台灣雖是很民主,但在社會進步上在亞洲真的輸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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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13:44, 1年前 , 60F
又不是啥重要的業務 看管個場地還能當到僵化 真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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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16:37, 1年前 , 61F
上面有個刁民直接說了阿,場管要比照門禁,不是正本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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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16:37, 1年前 , 62F
用,不然就是違法瀆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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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17:22, 1年前 , 63F
找承辦人,不要找管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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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17:28, 1年前 , 64F
我覺得你去找核准的承辦喬一下不就好了,委外管理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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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9 17:28, 1年前 , 65F
也是聽命行事,你找他說有沒有效也各說各話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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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24, 1年前 , 66F
不能說他錯,這建議找背後的承辦疏通一下,底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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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10:24, 1年前 , 67F
員以後應該就會放行了
03/01 10:24, 67F

03/02 23:51, 1年前 , 68F
我之前去某部會開會,開會通知單用電子檔放在手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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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2 23:51, 1年前 , 69F
是過啊…
03/02 23:51, 69F
文章代碼(AID): #1bt66nYV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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