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公務人員法對孕婦有保障嗎~~求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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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夥伴終於對孕婦提出較為正確的觀點了.... 基本上生小孩這件事情如果把他視為公共財的概念~. 相信大家就不會認為協助孕婦進行工作調動是不應該的事情. 當然這樣的調動應該是依據他的身體狀況而調整,. 一旦生完小孩後,自然可以調回原工作.... 配合孕婦需求調動工作不只勞基法..包括兩性平等相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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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認為這叫假平等,平等的真意建立在因男女生理上之差異及因此種差異. 所生之社會生活功能角色之不同的而為合理的區別待遇,而非齊頭式平等,. 請參照大法官釋字365號、490號。. 是啊!跟坐車比較起來是比較危險,尤其對孕婦而言,. 不相信您可以請教婦科醫生。. 其實孕婦本來就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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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每一項"福利""優惠""保護"都帶著對其他人的影響.... 事情就那麼多,特別照顧某些人,剩下來的去死嗎?. 要保護...,很多方式能得到保護的.... 孕婦有多高的優先?. 後面的山夠高,工作會重嗎?. 孕婦當然有可能需要照顧.... 不過其他人有些精神狀況不太良好,會滿地寫黑函.... 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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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個人認為貴機關貴單位主管確實做到了兩性平等的要求,應該讚賞.. (當然,要是 台端素偶的阿那答,那偶一定會臭幹這主管到爆....). 先請教您一個看法,請問"騎機車是一件危險的事情嗎"??. (哇~~好"危險"呀~~全台灣每天幾百萬人身處危險耶...). 再者,那她也可以選擇.... 改成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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