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公務人員法對孕婦有保障嗎~~求救
共 14 篇文章
內容預覽:
不好意思借這個標題問一下. 我是國立大學內的公務員. 同事是跟國科會計畫的專案助理. 六月中要生. 她老闆故意跟她打約到五月底. 然後...今天接到消息...要她走人. 因為她馬上就要生了. 將面臨勞健保及薪水中斷的問題. 所以想問問板上的前輩. 在法規上是否有方法可以幫我同事. (雖然我也知道契約
(還有139個字)
內容預覽:
說說單位的例子. 本單位某同事. 過去民國八十幾年在戶政. 那時候還沒有完全電子化. 很多卷宗都放得很高,又很重. 每次要翻閱就要爬上爬下. 她看到不少懷孕女性. 都流了好幾次. 怎麼辦??. 繼續做. 哪裡有什麼內勤外勤體恤孕婦??. 過去生育率有低嗎??. 這是過去的情況. 而現在本單位(非戶政
(還有400個字)
內容預覽:
實務上恐怕是看得出來有懷孕,大部份的工作應徵都直接排除(當然不能拿懷孕當理由). 能錄用的剩一些國家考試和公營事業招考吧.... 隱瞞懷孕事實錄取的,最近有個新聞是被雇主暴打到流產,雖然那雇主的行為不可取. 不過可以想見雇主的心聲跟法律規定的距離.... 這系列的文,偶的意見也到此為止,剛剛翻完了那
(還有1個字)
內容預覽:
個人認為. 對孕婦工作環境的友善,不能只看孕婦本身. 而必須全面檢討整個工作環境及考績制度. 孕婦很辛苦,無庸置疑,誰沒母親、誰沒姊妹. 但是要自己多做事(做兩個月工作),還有較為粗重難做的工作. 多做事換一張乙或丙(以後拉). 以前或許還說好拉,代理兩個月換一個甲,現在連這個都沒了. 誰會願意呢.
(還有27個字)
內容預覽:
勞動基準法第51條(妊娠期間得請求改調較輕易工作). 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雇主不得拒絕,. 並不得減少其工資。. 所以民間適用勞基法工作者是可以依據該條請求調整工作內容;. 沒有說民間公司不能請求調整工作內容,且調整後一樣領全薪;. 我不了解民間公司孕婦一定要請假是從何而
(還有392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