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討論] 有關特考特用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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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aniaque (maniaque)時間15年前 (2011/01/14 07: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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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不會有人事做這種傻事...如下述). 因為...... "如特三的六職等任用資格可以在第一個機關被使用,就可以直接報". 看起來應該是原特三/四吧. 總之若是想回來,就看三年後你的原特三綁約是不是可以調離到其他機關任職. 如... 1.可以調離到其他機關(目標:原機關想把你迎娶回來)
(還有7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9003040 (基隆路大學徵聯誼)時間15年前 (2011/01/14 01:3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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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前一個公職為特考四等的技佐. 但隔年後考上特考三等的技士. 因特考需在原單位待三年四個月(含訓練). 方能調職(兩種特考為同一種考試). 我想到說. 我前一個單位係為可跨到六至七職等的職位. 是不是等約滿後. 辭職用前一個及格證書回任前個單位. 然後再以. 後一個及格證書提敘至薦任六職等. 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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