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公告] 板規更新
共 7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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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發文本章. (三). 1.轉錄文章至本板及轉錄本板文章須事前經. 他人同意,違者禁言15日,再犯禁言日數. 依前次禁言日數加5日。. 註1:文章不限於PTT其他看板文章,包含其他社交. 平台公開訊息(例如臉書、推特或脆等)。. 註2:若張貼內容有其它人之推文、留言,亦需取得其同意。. 註3:張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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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二). 2.除新聞標題外,禁止以政黨、政治人物作. 為發文標題,違者禁言10日,再犯加倍禁. 言日數。. 說明:「新聞限與公務人員高度相關」這句太. 抽象,先拿掉。. 二、. (三). 2.新聞性文章不得轉錄;張貼新聞性文章須. 貼完整標題內文、記者署名及連結;一周. 至多張貼三篇新聞;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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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板規八(六). 板規有累犯條款者(再犯比前次違規加重處罰),認定標準如下:. 1.同篇文章同一日之推文違反相同規定,視為違規一次。. 2.同篇文章不同日之推文違反相同規定,視為違規多次。. 3.不同文章之推文違反相同規定,視為違反多次。. 4.發文、回文違反相同規定,視為違反多次。. 5.若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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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部分板友反應,且在檢視目前板上交流風氣後. 部分規定罰則確實已無必要罰那麼重,故修正之. 即日起生效. (二)本板討論核心係為現職公務人員生涯工作. 待遇、經驗交流及情報交換。無關本板討. 論內容的文章初犯刪文警告,再犯禁言10. 日,累犯則前一次禁言日數+5日。. 四、保良風章. (一).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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