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調任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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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5→)留言10則,0人參與, 7年前最新作者meeka (meeka)時間7年前 (2019/02/05 22:16), 7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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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5年前考上一般行政,大學就讀電信相關學系. 日前利用大學學歷銓敘電信工程職系. 想請問一下,電信工程與資訊處理視為同一職組. 現職人員得相互調任. 這個所謂現職人員是指說我必須任職於電信工程職系才能轉. 資訊處理職系,還是說我利用大學學歷銓敘到電信工程的職. 系後就可以直接轉資訊處理職系?.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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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5(5推 0噓 43→)留言4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yanwen (FAST CAR)時間14年前 (2011/08/14 18:1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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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件事情除了認定我不符合調任辦法有點讓我難以理解外. 還有一事要來請教M兄. 就當我跟這位人事股長講了很久後. 她還是很堅持,她說她沒辦過這樣的業務,一定要我檢附銓敘部認可資料. 於是我只好繼續問:[那請問我現在可以用什麼方法補正嗎?]. 她:[很抱歉喔,不合格就是不合格,無法補正喔]. 我:[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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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ighlander (不死族)時間14年前 (2011/08/14 15: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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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公布100年施行司法官考試規則,法令適用很多地方都有類似條文. 第3條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55歲以下,具下列資格之一者,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 學校政治、法律、行政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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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1→)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TCT (台灣宅男工會會長)時間14年前 (2011/08/14 02: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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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S0110026. 現職公務人員調任辦法第 5 條:. 現職公務人員有下列各款資歷之一者,得認為具有擬調任之簡任職務職系. 專長:. 一、(略). 二、(略). 三、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獨立學院、大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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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ighlander (不死族)時間14年前 (2011/08/14 01: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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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明文,<科別性質>與<調任職系性質>為認定標準. 就是直接認定<何種科系畢業>相近調任職系,不會是以20學分數去認定. 若認定法律系為法制職系性質相近可調任,法律系畢業學歷便落入第三款. 若硬要加入20學分審定. 中文系加修20法律學分,也會變成模糊適用第三款中文系變性質相近科系. 所有科系加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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